【来源:连云港市民政局_工作动态】
近日,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六部门联合公布连云港市第四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全市共评选出市级地名文化遗产36个,其中,交通运输设施类中的河渠、运河、航道地名21个,水利设施类中的古井地名15个。
鲁兰河
鲁兰河,源出马陵山,自西向东经鲁兰古城。据《隆庆海州志》记载,鲁兰城在州治西北七十里,筑时无考。鲁兰古城建于何时史无记载,从发现的商代残留器物碎片看,至少是商代,当时就有此河,从1952年起,在古河道基础上截弯、切滩、开挖中流,成为重新整治的一条人工河道。上游已废,现从石榴乡流入驼峰乡,经鲁兰折向东北约3公里即向东流,再经黄川乡南湾、新桥,在浦南乡富安附近入蔷薇河,全长32公里。
鲁兰河承担着防洪、排涝及灌溉功能,其支流范埠河全长7.36公里。近年来通过综合治理,排涝标准提升至10年一遇,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有效保护了沿线39.24万群众和46.37万亩耕地。
鲁兰河商朝时期就形成,具有传奇色彩,历史悠久,河美两岸,后人对其进行保护和发扬,具备一定的古河流文化特色,有利于古河流文化传承和发扬。
拟稿人:区划地名处
审 核:李 强
发 布: 魏祥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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