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拓宽境内外旅游客源市场,充分发挥旅游奖励带动消费作用,市政府办公室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近日制定印发了《忻州市“引客入忻”旅游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奖励办法》明确了奖励对象:组织域外游客来忻旅游休闲度假的依法注册的旅行社。奖励项目及标准:对旅游包机奖、旅游专列奖、大巴团队奖、自驾车团队奖、入境团队奖、旅居团队奖的奖金和奖励标准进行了设置——旅游包机奖每年度设置奖金100万元,对旅行社一次性从域外组织20人以上来忻旅游包机,每班每人奖励200元;旅游专列奖每年度设置奖金80万元,对旅行社一次性从域外组织150人以上旅游专列团来忻旅游,每团每人奖励120元;大巴团队奖每年度设置奖金50万元,对旅行社一次性从域外组织100人以上大巴团来忻旅游,每团每人奖励100元;自驾车团队奖每年度设置奖金30万元,对旅行社一次性从域外组织10辆以上自驾车来忻旅游,每车人数4人以上,每车奖励500元;入境团队奖每年度设置奖金20万元,对旅行社一次性组织20人以上境外游客团队(含港澳台地区)来忻旅游,每人奖励200元;旅居团队奖每年度设置奖金20万元,对旅行社一次性从域外组织15人以上来忻旅游,每团每人奖励300元。
《奖励办法》还包括具体奖励条件的设置、奖励申报及程序、奖励原则及界定、监督管理、附则及附件等内容。(记者鲁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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