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文旅市场服务质量,内蒙古又有新动作。9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宣布从四个方面入手,提升内蒙古文旅市场服务质量。
完善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
以“游客满意”为目标,以品质为内核,以制度机制为保障,进一步完善内蒙古旅游市场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制定印发盟市旅游服务质量评价指标,制定并实施全区旅游服务质量评估工作计划,编印《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5月份(含五一假期)游客满意度拦访调查及消费体察调查结果》,发布《2025年上半年内蒙古旅游服务质量游客满意度调查报告》,健全“实时采集+自动更新+动态调整”的评价流程。各盟市定期公布等级旅行社、星级(绿色)饭店等文旅企业名录,力求让每一片草原、每一座敖包、每一曲长调,都成为国内外游客心中的诗和远方。
面对面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深入了解企业在客源拓展、资金周转、长远发展等方面的具体困难。实施正向激励,建立孵化机制,着力提升星级旅游酒店供需水平;公开发布招徕区外游客政策说明和奖励申报材料清单,扩大奖励补贴政策知晓度、政策覆盖度;举办骨干导游进景区集中实践活动,强化实践锻炼,以“展风采、强技能、促交流”为主题举办全区导游大赛,选拔优秀导游参加全国大赛,进一步加强全区导游队伍建设,持续提升导游人员能力素质;协调相关部门,增开10趟银发旅游列车,支持重点旅行社开行“什邡号”“安逸号”跨区域主题专列,鼓励在行程中合理安排站点和延长停留时间,嵌入文化讲解、互动体验、轻体力活动等项目,提升沉浸感和参与度。推动银发旅游发展;推动银行保函置换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盘活存量沉淀资金;选派业务骨干入驻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提升行政审批便质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遏制旅游业导游乱象。
持续深化开展信用体系建设
印发《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行业诚信建设工作行动方案》,指导各盟市开展诚信教育、健全诚信档案、提升审批效能、完善管理机制。在全区组织开展信用承诺活动,推广签订《诚信文明经营服务承诺书》。指导鄂尔多斯市印发《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信用评价指标方案。强化信用信息归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全部录入“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加强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发布472家等级(诚信)旅行社、星级(绿色)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名录,在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开设“诚信发布”栏目,公布呼伦贝尔同源旅游有限公司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案等13件旅游市场执法典型案例,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公布9家严重失信主体信息,向社会、向行业通报,向市场传导压力,发挥警示作用,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同时,指导盟市积极参加文化和旅游部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力争1至2个盟市入选。
以标准化引领质量提升
持续开展文明旅游示范单位、旅行社信用等级、旅游民宿等级、旅游饭店星级评定等工作,今年力争新增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15家;新增5A和4A级旅行社15家;新增甲级旅游民宿2家;新增星级旅游饭店20家。落实《招徕内蒙古自治区区域外游客奖励办法》,2024年以来,对8批、55家在诚信经营、产品创新、客源引进等方面成效显著的文旅企业兑现906余万元奖励。今年进一步优化招徕内蒙古自治区区域外游客奖励政策,激发旅行社招徕区外游客的积极性,实现2025年旅游人数突破3亿人次。
来源:草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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