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莆田市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
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镇防指,区防指各成员单位:
今年第18号台风“桦加沙”9月21日14时中心距离菲律宾马尼拉东北方向约710公里(北纬18.4度,东经126.3度),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7级(60米/秒,超强台风级)。预计,“桦加沙”将以每小时15~20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动,强度变化不大,22日穿过巴士海峡后,将于23日凌晨进入南海东北部海面,并将在24日凌晨至下午在广东沿海登录,预计登录时强度可达强台风级或超强台风级(14~16级,45~52米/秒)。
莆田市气象局湄洲分局于9月21日16时发布“台风预警Ⅳ级”。根据《莆田市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防汛防台风抗旱应急预案》,区防指决定于9月21日16时启动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请各镇、各成员单位监视台风发展动态,强化组织指挥,扎实做好防御工作。
1.提高思想认识。超强台风“桦加沙”具有风力强、影响范围广、破坏力极强的特点。各镇各部门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防范工作责任,切实把各项防御措施落到实处。
2.强化“叫应”提醒和渔船渔排管理。海洋渔业部门要监测研判台风发展趋势及影响,加强“叫应”提醒和跟踪指导。沿海养殖渔排非劳动力人员务必于9月21日17 时前全部撤离上岸,沿海养殖渔排劳动力人员务必于9月22日17时前全部撤离上岸。位于台湾浅滩渔场、闽南渔场、闽中渔场所有海上作业渔船务必于9月22日12时前全部到港避风,位于闽东渔场、闽外渔场和钓鱼岛海域所有海上作业渔船务必于9月 22日12时前全部到港避风或撤离到北纬29°以北海域,位于广东、海南、浙江等海域渔船要严格落实当地防御指令。海上乡镇船舶务必于9月22日17时前全部回港避风。各镇及海洋渔业部门要加强渔船、乡镇船舶和撤离上岸人员的安全管理,严防擅自离港出海。
3.强化防范重点。各镇各部门要持续夯实渔船渔排、乡镇船舶、离岛游客、地质灾害、危旧房屋等基础底数,扎实做好海上作业、滨海旅游、离岛渡运、高空作业、高空防坠物等防风避险应对工作,强化离岛乡镇、渡口码头、景区及非景区景点、渔旅平台、水上施工项目、海上风电等重点区域安全管控,及时采取停业、停航和停工措施,撤离疏散人员,确保安全。区防指其他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落实好本领域防御工作。
4.强化值班值守。各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 24 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监视风情、雨情、浪情,遇有突发情况,第一时间核实、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
莆田市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
管委会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5年9月21日
END
出品 : 区融媒体中心
编审:郭霖霞
复审:詹智琼
终审:黄汉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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