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梁展豪
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酒店民宿收费“十标清”“十不得”指引,供全省酒店、民宿经营者参考使用。
此次发布的“十标清”中明确,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在酒店大堂、民宿前台等醒目位置和官方网站、销售平台,通过价目表、价目册等方式,逐一标明各房型住宿费、客房用品收费、点餐服务费等收费单价和计价单位,确保收费标准清晰明了。
同时,应标明平日、旺季、重要节假日等不同时段的收费标准,并标明平日、旺季、重要节假日的起止日期,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客房配置信息也需清晰标注,包括不同户型的客房设施、用品、面积、朝向、景观、用餐、床型等内容,例如“含双早、××平方米、有窗、浴缸、海景、两米大床”等,让消费者明白各房型提供的相应服务。此外,“十标清”还对超时收费、客房消费、延伸服务、价格优惠、退款标准、停车收费以及服务热线公示作出详细规定。其中,超时收费需明确入住和退房时间及超时收费标准,如“超时退房每小时加收××元,超时×小时按1天收费”;客房内付费商品和服务与免费项目需区分标注,杜绝“隐性消费”;延伸服务如茶室、健身房等需标明服务项目、内容及计价方法;价格优惠活动要如实标注优惠房型、价格、期限、条件及使用限制;退款标准需详细说明不同退订时间对应的退款比例;停车收费标准及减免方式需在显眼位置公示;服务电话和投诉举报电话则要在收费公示及服务协议中明确,提升消费维权便捷性。
与“十标清”相辅相成的“十不得”指引明确,经营者不得在公示的住宿收费、商品价格、服务收费之外,额外加价提供服务或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被褥、加床、退房等费用;不得以低级房型套用高级房型收费,或以平日时段价格套用旺季时段价格。
同时,经营者不得要求住客支付高于预订价格的房费,无正当理由不得取消客房预订;不得在重要节假日、重要活动、旅游旺季期间坐地起价、跟风涨价、哄抬价格;不得使用具有欺骗性、误导性的房型图片、视频等信息标示价格误导消费者。
此外,“十不得”还严禁经营者虚构原价、虚假打折,或采用无合法依据、无从比较的价格作为折价、减价的计算基准;不得通过临时增设使用限制等方式拒绝兑付团购房型套餐,变相多收费用;不得擅自减少明码标价公示的房间配置、服务项目或降低服务标准;不得违反预订约定拒绝消费者退订申请或不按约定的退款标准退费。
编辑:周德庆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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