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高反获救的女游客,牵动不少网友的心,最新情况传来:
女游客年仅20岁刚毕业,是家中独女,目前将进行第二次手术,或成植物人。女孩妈妈:这次旅行是她给自己毕业的礼物,却没想到变成了一场噩梦。徒步“搭子”现身道歉。
10月2日,在海拔4700米的四川甘孜丹巴县丹东镇的卓雍措湖垭口附近,一名女游客出现高反、失温等情况,路过游客和当地警方、镇政府工作人员、医务人员接力救援,成功将女游客运送下山送至医院。

民警将女子背下山 图据丹巴警方

▲小林在医院接受救治 受访者供图
不少网友称涉事女游客系被其“搭子”抛弃,也有网友称她是在网上组的队。
小林今年20岁,目前正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ICU接受抢救,一纸“病危通知单”显示,她被诊断为高原脑水肿、缺氧缺血性脑病、脑疝待排等。10月9日晚,记者见到了当事女游客的母亲吴女士和父亲林先生,事发后二人紧急从江苏赶到成都。吴女士告诉记者,自2日事发,她一直没睡过觉。
“2日那天,突然有人给我打电话,说我女儿出事了,高反失温,被人救下了山,正在医院抢救。”
“医生找我们谈话的时候说,现在孩子情况很不好,有可能人都醒不了,也有可能醒来后会变成植物人。”林先生告诉记者,小林性格开朗,平时喜欢拍照片,此次去党岭之前,他们都不知道。

▲小林的妈妈吴女士接受采访
女孩刚刚毕业,是家中独女
母亲:这次旅行是她给自己毕业的礼物
记者了解到,吴女士一家是江苏盐城人,吴女士在江苏一家纺织厂打工,林先生在当地农村务农,小林则刚刚从常州一所卫校毕业,学的是药学,准备在这次毕业旅行后,就好好找一家药店上班。“小林是我们的独生女,性格随性,她平时也旅游,但从来没走过这么远,这次毕业了,就想走远一点,但我们不知道她要去爬山(徒步)。”吴女士说:“这次旅行是她给自己毕业的礼物,却没想到变成了一场噩梦。”

▲事发现场救助小林 网传视频截图
吴女士和林先生回忆,10月2日他们听丹巴当地的医务人员说,要先观察一下女儿的病情,到了3日,就听说了要住院,于是他们打算来四川陪伴女儿,但当天没有买到机票,到4日抵达成都时,女儿也正被救护车送往成都的华西医院,“我们刚看到她时,她翻来覆去,头疼得很厉害”。
吴女士说,在华西医院,小林得到了医务人员的悉心救治,病情一度好转,一度转到了普通病房,还能够对着她清晰地喊出“妈妈”。但在10月7日,小林的病情突然恶化,昏迷不醒,于是转入ICU抢救。对于接下来的救治,吴女士介绍:“医生还要给女儿做一次手术,如果成功了,女儿可能就会好起来,最坏的情况是成为植物人,一下子人没了也有可能。”
家人已与搭子取得联系
一个男孩将女孩身份证送来,
还向女孩家人道歉
连日来,吴女士已与女儿的徒步搭子取得了联系。吴女士和林先生告诉记者,网上盛传的“全女登山队”为谣言,其女儿与徒步搭子是在青年旅社相识,一行人为两男两女。
但小林是否像网上说的那样被徒步搭子所抛弃,二人也没有搞清楚,大概只知道搭子可能把高反后的女儿交给了驴友,然后离开。“他们都是和我女儿年龄差不多大的小孩,可能没有意识到高反会导致很严重的后果。”
“其中一个徒步搭子,一个男孩,昨天把我女儿的身份证送了过来,”吴女士说,“我们说了几句话,我说女儿的病情很严重,他也叹气,说‘阿姨,真的对不起’。”
吴女士告诉记者,10月9日,她给女儿此行的一名同伴打了电话,称不追究对方责任,希望对方将事发过程告诉她,但对方不愿意说,后面打电话也未接。她表示,“现在主要是把女儿弄好,看女儿的情况怎么样。”
她还称,也有网友网暴她的女儿,还说父母怎么样,但她现在不去管这些,先管女儿。此前一天,吴女士还向记者表示:“他们也都是小孩,现在网暴太严重了,我们做父母的,也能体谅孩子小,不懂事。”

▲民警等将林女士背下山 图据丹巴警方
关于女儿“搭子”的具体情况,吴女士表示不清楚,只知道女儿和三个同伴一起,其他三人系两男一女,好像是在住的“青年旅馆”约的。吴女士回忆,女儿刚去时,还拍了照片发给她,后来女儿还拿同伴手机给她打了一次电话,说上山了。“她同伴可以联系上,他们说已经尽力救我的女儿了。”
此外,她表示见到女儿后,女儿也说不上话,她也未打开女儿手机,要打开女儿手机看了才知道是否是这样。她还称,女儿的同伴说想报警但没有信号,但她也不清楚具体情况。
林女士的父亲介绍,女儿此次丹巴党岭一行的同伴中,有一个男孩是江苏的,另一个女孩来自东北。吴女士说,女儿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的重症监护室,在10月9日探视后,因为两天才能进去探视一次,他们要等11日再进去看女儿情况。
搭子是否要担责?
律师解读
目前,“搭子”文化屡见不鲜。记者检索社交平台发现,众多网友为自己的旅途发布“寻找搭子”的帖子。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君律师认为,若确实被旅游搭子抛弃,旅游搭子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可能性较高,而刑事责任因认定标准极为严格,可能性极低。
张君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和第1198条(安全保障义务),共同参与高海拔徒步等高危活动,同行者之间形成了临时互助关系,负有合理的相互关照和救助义务。如果搭子在林女士出现严重高反和失温后,仅将其转交偶遇路人便自行下山,且下山后未及时报警或通知家属,该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未尽到充分、合理的救助义务,存在明显过错。该过错行为与林女士损害后果的加重可能存在因果关系,因此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张君认为,临时结伴关系能否产生刑法强制性的作为义务,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巨大争议。更为关键的是,搭子有“转交救助”的行为,这使其主观上难以被认定为“故意”或存在达到犯罪程度的“重大过失”,刑事立案追责的难度极高。
不过,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夏海龙律师认为,一般情况下自愿参与户外徒步、出游等具有一定风险行为的游客适用自甘风险原则,相互之间并没有法律上的强制救助义务,但如果存在有偿组织、引发风险等情形,相关人员负有相应的救助义务。
徒步被困事件频发
近年来,高原徒步、登山、探险等户外运动兴起,位于甘孜州丹巴县的党岭是热门的徒步地。
针对不断涌入的游客,甘孜州相关部门多次发出提示:选择有经营资质的旅行社,参加高空、高速、水上、探险等高风险项目时,结合自身健康状况量力而行,听从专业人员指导,不做可能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的举动……
同样是国庆假期期间,也发生了两起徒步被困事件——10月5日,青海海北州门源县老虎沟区域发生徒步者遇险事故,共转移被困人员251人,其中1名徒步者因失温及高原反应不幸遇难;四川甘孜“子龙秘境”,一名30岁男子不幸坠崖身亡。
这不仅是对大自然面前人类是如何渺小的残酷提醒,是对当前高海拔徒步、秘境探险热潮的警示,更是对当前户外探险“野蛮生长”、安全准绳缺失与商业乱象拉响警钟。
和当下的热度相比,我国户外旅游兴起的时间不长,参与者的专业知识、技能积累不足,对户外旅游的风险隐患、专业壁垒了解不够,甚至有一种孩子气的轻漫。盲目的高原徒步、轻率的秘境探险,向公众传递一种错误的旅游理念和生命意识,以为户外旅游就是把公园换到一片景更美、人更少、更“出片”的地方。
山川的壮丽与挑战
令人神往
但大自然一次次给出警示
探险有风险
绝不能以生命为代价
来源:潮新闻·钱江晚报综合自潮新闻、红星新闻、中国青年报、央视网、视频自@四川日报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