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位于四川盆地西部,地处岷江中游。东临仁寿县,南接东坡区,西与蒲江县、邛崃市交界,北与新津区、双流区相连。彭山区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区、全国新型城镇化推进试点区、国家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主要风景名胜有彭祖山风景区、齐山双佛、江口汉崖墓、江口沉银遗址、中国长寿城牌坊、象耳寺。#四川#
历史沿革
彭山区在战国时期为蜀国之地。周慎靓王五年(前316)秦灭蜀后,设置郡县,置武阳县(县治在今彭山区江口街道武阳社区),属蜀郡。南朝梁天监四年(505),分武阳县地置灵石县(约今彭山区境)。南朝梁大同十年(544),改灵石县为键为县(一说为江阳县),属江阳郡。西魏元钦二年(553),撤犍为县,置隆山县(约今彭山区、新津区),县治由岷江东岸迁到岷江西岸(今彭山区凤鸣街道),属江州。唐先天元年(712),隆山县改名为彭山县,隶属眉州。历经前蜀、后唐、后蜀、北宋、南宋,直至元末都没有大的变动。明洪武十年(1377)五月,彭山县并入眉县。洪武十三年(1380),眉县升为眉州,十一月复置彭山县,属眉州。清康熙元年(1662),彭山县并入眉州。清雍正六年(1728),复设彭山县,仍隶属眉州。
民国时期(1912-1949),彭山县先后隶属上川南道、建昌道、第四行政督察区。1950年1月,彭山县属川西区眉山专区管辖。1953年年初,眉山专区撤销,彭山县划归乐山专区管辖。1959年4月,彭山县并入眉山县,为眉山县彭山区(区公所设彭山镇)。1962年11月,恢复彭山县,仍属乐山专区。1968年,改地区为专区,1985年5月,乐山地区改为乐山市(省辖市),彭山县隶属关系未变。1997年8月,行政区划调整,彭山县划归眉山地区管辖。2000年12月,眉山地区改为眉山市(省辖市),彭山县属眉山市管辖。2014年10月20日,设立眉山市彭山区。
行政区划
县以下的行政区划,唐以前无记载。宋元丰(1078年)时设镇、乡;明时设里;清初设乡、甲;清末设区、乡(下设保);民国初设区、团,后改团为联保,29年又改为乡、镇,下设保、甲;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废保、甲,改为区、乡、村。1958年建立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县以下设公社、管理区、生产大队、生产队。1983年冬,恢复乡(镇)、村建制。
宋朝:彭山县下辖4镇(蛮回、福化、黄龙,永丰)19乡(《元丰九域志》)。
明朝:彭山县编户5里(明嘉靖《四川总志》)。
清朝:康熙元年(1662年)彭山县并入眉州,编户一甲。雍正六年(1728年)复置彭山县,设忠义、武阳、灵石、汉安四乡,辖十四里。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审编户口增编为22里(永清、广安、公悦、通济、仁厚、和平、福安、登禾、顺和、永丰、白鹤、节义、石佛、青龙、忠孝、名扬、梓桐、公义、智信、汉安、永兴、保胜)。后改为4乡35甲(武阳乡9甲、灵石乡11甲、忠义乡8甲、汉安乡7甲)。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以前,全县为4乡48保。次年划4乡为3个区,仍辖48保。直至宣统三年(1911年)清亡。
民国初年,仍沿清制。8年(1919年)办理团练,编48保为25团,仍为3区。据民国《彭山县志·食货志》记载,民国11年,除3个区外,又设一个分区,由区辖团,一区6团,一分区5团,二区7团,三区7团。13年又划为5个区,仍辖25团。22年川政统一后,增划一个区,共6区25个团,一区6团,二区5团,三区7团,四区3团,五区2团,六区2团。24年11月,按《整理川黔两省各县保甲方案》规定:“在20华里以内之各乡镇,经编成5保以上者,应设联保办公处”,“联保名称,则仍依24年训令规定办法,冠以所辖乡镇名称”,又并6区为3区,将原25团按场镇划为11个联保,分区设署以辖之。第一区署附设县政府内(后迁至双江镇),辖城镇、双江、黄丰、新民4个联保;第二区署设谢家镇,辖谢家、义和、公义、保胜4个联保;第三区署设青龙镇,辖青龙、新乡、观音3个联保。29年按新县制实施办法,整理保甲,改联保办公处为乡镇公所,全县划为3区6镇5乡,一区不设署,只设指导员一人,辖城镇、双江镇、黄丰乡、新民乡;二区设署,辖谢家镇、公义镇、保胜乡、义和乡;三区设署,辖青龙镇、新乡、观音镇。30年7月,因城镇、新乡之名均为一字,与《乡镇划分办法》第八条,“乡镇名应以二字为限”不合,经县政府第5次县政会议议决,改城镇为凤鸣镇、新乡为复兴乡。31年二、三区署裁撤,改设二、三指导区,由县设指导员督导原所辖乡镇工作。32年双江、青龙、谢家、公义、观音5镇改为乡。全县为3区1镇10乡,区乡领属未变。35年3个指导区缩减为两个指导区,仍设指导员。第一指导区:凤鸣镇、双江、新民、义和、谢家、黄丰6乡镇;第二指导区:公义、观音、青龙、保胜、复兴5乡。36年又将指导区进行调整;第一指导区:青龙、观音、复兴、双江、黄丰5乡;第二指导区:凤鸣镇、新民、谢家、公义、义和、保胜6乡镇。直到解放。
1950年1月6日,成立彭山县人民政府,行政区划仍维持民国时的10乡1镇。9月,经川西行署派员召集彭山、仁寿、华阳三县协商“插花飞地”问题,将原属仁寿县的府河乡(毛家渡、广积场)、华阳县的顺河乡(半边街)划归彭山县管辖,同时将彭山县黄丰乡的七、八两保划归仁寿。
1951年1月,为适应社会改革的需要,将全县划为4个区,每区设区公所为县的派出机构。一区所驻双江乡,辖双江、顺河、黄丰3乡;二区所驻青龙乡,辖青龙、复兴、府河3乡;三区所驻公义乡,辖公义、观音、保胜3乡;四区所驻谢家乡,辖谢家、义和、新民3乡;凤鸣镇由县直辖。7月,眉山县属的黄丰乡划归彭山管辖,置新丰乡,属一区领导。全县共1镇13乡。
1952年4月,将凤鸣镇所属农村划出,置凤鸣乡,归三区管辖,同时改凤鸣镇为城关镇。10月,从谢家乡划出部份村,置和平乡;从义和乡析置太平乡,均属四区。全县为1镇16乡。1953年3月,根据政务院《关于加强人民民主政权建设工作的指示》精神,划大乡为小乡,对全县基层行政区划,作较大的变更。撤销双江乡,设双江镇和双河、双桂、万胜三乡;从青龙乡划出街村,置青龙镇;从谢家乡划出街村,置谢家镇;从府河乡析出部分村置净皇乡;从新丰、黄丰两个乡划出部份村置永丰乡;凤鸣乡分出置青石乡。至此,全县为4区、4镇、21乡。
1954年基层普选结束,改乡(镇)人民政府为人民委员会。
1955年4月,经乐山专署批准,撤销第二区公所,将原辖的府河乡划归第一区;青龙镇、青龙乡、复兴乡划归第三区。同时改第三区公所为第二区公所。改第四区为第三区。11月,随着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将全县21乡调整为17乡(撤双河、双桂、万胜3乡,合并恢复双江乡;撤新丰乡并入黄丰乡;撤净皇乡并入府河乡)。4镇仍然保留。
1956年4月,贯彻国务院关于精简机构,紧缩编制的决定,经乐山专署批准,撤销第三区(谢家区)公所。原辖各乡直属县领导,同时撤谢家镇入谢家乡,撤双江镇并入双江乡,撤青龙镇入青龙乡。
1957年7月,撤销第一(双江)区和第二(观音)区公所。8月,撤销太平乡入义和乡。至此,全县已无区的设置。县下直辖1镇(城关)、16乡(双江、顺河、府河、黄丰、永丰、青龙、复兴、观音、公义、保胜、凤鸣、谢家、新民、义和、和平、青石)。
1958年9月,按原双江、观音、谢家3个区的范围,建立3个“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公社设管理委员会,下辖以原来乡的区域建立的管理区。即:
双江人民公社:辖双江、黄丰、永丰、顺河、府河、复兴6个管理区;
观音人民公社:辖青龙、观音、公义、保胜、凤鸣5个管理区;
谢家人民公社:辖谢家、义和、和平、新民、青石5个管理区。另将青石的农民村,新民的胜利、兴隆村,凤鸣的蔡山村划归城关镇为城关管理区,属谢家公社。
1959年4月,撤销彭山县,成立彭山区。将谢家公社所属的义和(含太平)管理区,划给眉山县多悦区,其余公社仍归彭山区管辖。6月改城关镇为彭山镇。11月,缩小人民公社范围,撤销3个公社,按原来的行政区域,重新建立了双江(含双河)、黄丰(含新丰)、永丰、顺河、府河(含净皇)、复兴(后改名为牧马)、青龙、观音、公义、保胜、凤鸣、谢家(含和平)、新民、青石(从彭山镇划出,后改彭山公社)等15个人民公社。
1961年1月,复置青龙镇,直属眉山县人委领导。6月,从谢家公社中划出原和平乡辖区,置和平公社。
1962年3月,从府河公社分出净皇公社,黄丰公社分出新丰公社,双江公社分出双河公社。4月,青龙公社分出同乐公社。6月,义和公社回归彭山,从中分出太平公社。11月,彭山县正式恢复,彭山镇复名城关镇。改牧马公社为复兴公社,设双江区公所,辖双江、双河、黄丰、新丰、永丰、顺河、净皇、府河八个公社;其余青龙、同乐、观音、公义、保胜、复兴、凤鸣、谢家、义和、和平、太平、新民、青石等公社和城关镇、青龙镇直属县人委领导。
1963年3月,复置双江镇。
1965年10月,撤销双江区公所。
1968年4月,县成立“革命委员会”,5月,各公社也先后成立“革命委员会”。
1980年6月,改“县革命委员会”为县人民政府。各公社“革命委员会”改称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1年11月,经过地名普查,更改了部份公社(镇)名称。城关镇更名凤鸣镇,双江镇更名江口镇,双江公社更名江口公社,青石公社更名灵石公社,复兴公社更名牧马公社,顺河公社更名江渎公社,新民公社更名余店公社,和平公社更名邓庙公社,太平公社更名岐山公社。
1983年冬,先后改公社管理委员会为乡人民政府。
1984年10月,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谢家乡、公义乡,以原行政区域设置谢家镇和公义镇。
1985年10月,经乐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撤销江口乡和青龙乡,以其原辖区域,分别并入江口镇和青龙镇。撤乡建镇和撤乡并镇后,实行镇辖村体制。1985年底,彭山县的行政区划为5镇17乡。
1986年,彭山县辖5镇17乡,即凤鸣镇、谢家镇、公义镇、青龙镇、江口镇、凤鸣乡、灵石乡、观音乡、保胜乡、同乐乡、牧马乡、净皇乡、府河乡、江渎乡、双河乡、黄丰乡、新丰乡、永丰乡、余店乡、邓庙乡、义和乡、岐山乡。
1986年,全县有居民委员会16个,居民小组65个。
1987年,县政府批准黄丰乡将辖区的合力村划分为两个村,新建平桥村;批准江渎乡将辖区的正华村划分为两个村,新建顺正村。
1989年全县居委会调整后,设居委会16个,居民小组88个。
1992年9月7日,根据川府民政(1992)47号文,撤销新丰乡、双河乡、净皇乡、同乐乡、凤鸣乡、余店乡、邓庙乡;撤销灵石、观音、黄丰乡,建立灵石、观音、黄丰镇。调整建制后,彭山县辖8镇7乡:凤鸣镇(含原凤鸣乡、余店乡所属行政区域)、灵石镇、谢家镇(含原邓庙乡所属行政区域)、公义镇、青龙镇(含原同乐乡所属行政区域)、观音镇、江口镇(含原双河乡所属行政区域)、黄丰镇(含原新丰乡所属行政区域)、府河乡、牧马乡、江渎乡(含原净皇乡所属行政区域)、永丰乡、义和乡、岐山乡、保胜乡。
1992年11月,经县政府批准,灵石镇将辖区的东红、集关、红星3个村民委员会撤销,成立东红、集关、红星3个居民委员会。
1993年,府河乡新建毛家渡居民委员会。是年,黄丰镇新建黄丰场居民委员会、新丰场居民委员会。
1994年,江渎乡新建半边街居民委员会。
1995年7月24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同意,复置净皇乡,辖原净皇乡所属行政区域。
是年9月1日,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彭溪工作委员会,管辖原凤鸣乡所属行政区域;成立邓庙工作委员会,管辖原邓庙乡所属行政区域。是年10月1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彭溪镇,复置邓庙乡,辖区与各自工委辖区相同。至此,全县辖凤鸣镇、彭溪镇、灵石镇、谢家镇、公义镇、青龙镇、观音镇、江口镇、黄丰镇、府河乡、牧马乡、江渎乡、净皇乡、永丰乡、义和乡、邓庙乡、岐山乡、保胜乡等9镇9乡。
1996年5月,凤鸣镇撤销石集村民委员会,建立石集居民委员会。同年11月,灵石镇撤销平乐村民委员会,建立平乐居民委员会。
1999年5月,凤鸣镇新建盐关居委会。
2000年8月,灵石镇撤销双漩村民委员会,建立双漩居民委员会。
至2000年底,全县由1986年的5镇17乡,191个村,1482个村民小组,16个居民委员会,65个居民小组,调整为9镇9乡,187个村,1452个村民小组,27个居民委员会,146个居民小组。
2005年,全县调整优化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全县设凤鸣镇、灵石镇、彭溪镇、观音镇、青龙镇、公义镇、谢家镇、江口镇、黄丰镇、保胜乡、义和乡、皇陵乡、武阳乡9乡4镇。2008年,彭山县调整乡镇行政区划。撤销灵石镇,新建牧马镇、武阳乡,将皇陵乡更名为锦江乡。调整后,彭山县辖风鸣镇、彭溪镇、观音镇、青龙镇、公义镇、谢家镇、江口镇、黄丰镇、牧马镇、保胜乡、义和乡、锦江乡、武阳乡共9镇4乡。
2011年,彭山县青龙镇42.8平方公里整体纳入天府新区规划,辐射全域。
2014年,2月11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文件批复,同意彭山县撤销武阳乡,设立武阳镇。10月20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四川省人民政府,同意撤销彭山县,设立眉山市彭山区,以原彭山县的行政区域为彭山区的行政区域,即下辖凤鸣镇、彭溪镇、观音镇、青龙镇、公义镇、谢家镇、江口镇、黄丰镇、牧马镇、武阳镇、保胜乡、义和乡、锦江乡共10镇3乡。
2016年,经省、市人民政府批准,凤鸣镇、彭溪镇撤镇设立街道办事处。彭山区辖凤鸣街道、彭溪街道、观音镇、青龙镇、公义镇、谢家镇、江口镇、黄丰镇、牧马镇、武阳镇、保胜乡、义和乡、锦江乡,88个村,664个村民小组,20个居民委员会,213个居民小组。
2017年11月,眉山提出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环天府新区经济带”(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片区)。根据《眉山环天府新区经济带规划》,划定范围包含青龙镇、牧马镇、锦江乡。 2019年12月10日,撤销观音镇和彭溪街道,设立观音街道;撤销义和乡和谢家镇,设立谢家街道;撤销武阳镇和江口镇,设立江口街道;撤销锦江乡和牧马镇,设立锦江镇;撤销青龙镇,设立青龙街道;撤销保胜乡,并入公义镇。
2022年12月,彭山区下辖5个街道办事处(凤鸣街道、观音街道、谢家街道、江口街道、青龙街道),3个镇(黄丰镇、公义镇、锦江镇)。其中,委托天府新区眉山片区管理委员会管理青龙街道、锦江镇。
2023年,彭山区行政区域面积465平方千米(含天府新区彭山区域),辖凤鸣、观音、谢家、青龙、江口5个街道和锦江、黄丰、公义3个镇,有35个村227个村民小组,30个社区274个居民小组。青龙街道和锦江镇委托眉山天府新区管委会进行直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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