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隶属四川省泸州市,位于四川盆地南部。东与重庆市永川区、泸州市合江县连界,南与泸州市龙马潭区和江阳区相邻,西与自贡市富顺县接壤,北与重庆市荣昌区和内江市隆昌市相连。 泸县是全国100个“千年古县”之一,有着“中国龙文化之乡”美誉。泸县凭借长沱两江之利,历史上就是区域物资集散地和川南经济文化中心,宋明时期即是中国著名的33个商业都会之一。泸县是四川省首批扩权县、西部百强县、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国家卫生县城、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县、全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县。近日,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核定情况公布。据了解,四川共有32处文物保护单位入选,泸县圆通寺、奇峰渡槽榜上有名。#四川#
历史沿革
泸县,春秋战国时为巴国地,秦灭巴后属巴郡辖治。西汉武帝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开“西南夷”后设江阳县。西晋、东晋时置江阳郡,郡治江阳县,刘宋、南齐时仍沿晋制。梁武帝大同中(公元535一546年)置泸州,领江阳郡,改江阳县为泸川县。隋文帝开皇二年(公元582年),罢泸州江阳郡及戎州、洛原郡合置泸州。炀帝大业三年(公元607年)改置泸川郡。唐置泸州都督府,高祖武德元年(公元618年)又复置为泸州,泸川县是州、郡、府治。五代、宋仍循唐制设泸川县。宋末徙泸州于神臂岩,景定二年(公元1261年)陷于蒙古军。寻复,改泸州为江安州,泸川县之名仍沿用。元世祖至元二十年(公元1283年)复置泸州,省泸川县,还治江南茜草坝(明洪武中徙今治)。明、清沿旧制,仍置泸州。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改泸州为泸县,属永宁道治,民国廿四年改隶四川省第七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治泸县(今泸州市),直至1949年十二月三日解放。1950年成立县人民政府,同年七月县、市分治,泸县县政府徙泸州市小市,隶属泸州专员公署。1960年泸州、宜宾两专区合并,泸县隶属宜宾专署。1983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泸州市改为省辖市,实行市带县新体制,自此泸县隶属泸州市管辖至今。
行政区划
解放初,行政区划沿袭10个指导区、69乡、4镇的建制。1950年11月,根据川南人民行政公署《关于彻底废除保甲制度改造乡村政权》的指示,调整行政区划。1951年1月全县划分为18个区、198个乡、823个村、9936个行政小组(含街村居民小组)。
1951年5月,划出第四区所属11个乡、第十五区所属10个乡、第五区所属大悲、马观、大角、马岭、丹林、正公6个乡共27个乡归纳溪管辖。撤销第四、第五、第十五区。12月,割第八、第十六区所属6乡另立第十五区。
1952年4月。分第十三区所属7乡立第五区;7月,裂第一、第七区所属8乡立第四区。
1954年6月,将泸州市划回的和平、寨子、大地、德祝、华阳、柏杨、太平、胜利、梨子、古佛、石虎、和丰立第十九区:爱民、桔子、玉京和泰安镇划归第三区;奎峰、龙溪划归第一区,联胜划归第七区。至此,全县19个区、158乡、17镇。
1955年3月撤销第四区,以第十九区镇充建制。12月合区并乡。
1956年1月,全县分10个区。
1956年6月撤销宋观区,所属乡镇分隶福集、玄滩区。至此,全县划为9个区,改序号排列为地名区,下辖81乡、10镇。
1958年10月1日,全县成立65个乡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下辖609个管理区(大队)、2988个生产队。
1959年9月,以石洞、云龙公社包括原石洞、双嘉、永寿、云龙、毛坝、安宁6乡,成立县直属“红旗人民公社”(1960年底裁撤)。
1959年12月起,陆续增设胡市、奇峰两区和龙溪(奎峰)、泸永、毛坝、永寿、安宁、双嘉、保安、一心、王坪、华阳、平安、天宝、大同13个公社。
1960年11月全县11个区、78个公社。
1962年初、调整区划,恢复福集、立石、牛滩、玄滩、胡市、石洞、喻寺、嘉明、弥陀、通滩10镇,增设太伏、海潮、毗卢、宋观4区和新溪、长春、白马、石鱼、青林、清和、戴坝、塘坎、观音、中峰、元通、和平、百和、胡楼、护国、顺和、玉合、嘉祥18个乡人民公社。至5月全县为15个区、10个镇、96个公社、809个大队、7366个生产队。
1963年初,省府指示从严控制增设镇建制,泸县保留弥陀、福集、胡市、玄滩、石洞5镇。
1965年10月、裁撤玉合、青林、王坪、石鱼、戴坝、顺和、塘坎、嘉祥、新溪、和平、中峰11个公社。11月,撤销太伏、毗卢、宋观、海潮4个区,于此全县为11个区、5个镇、85个公社。
1966年2月,撤销上列5镇,其余建制不变。
1974年2月,划出宝峰公社,增设中峰、团结公社。至此,全县11个区、86个公社。
1981年1月,恢复福集、弥陀、石洞3镇。1982年1月,县内17个乡人民公社更名,2个更字。
1984年1月,恢复乡(镇)人民政府和村称号:恢复玄滩、喻寺、牛滩、胡市、兆雅5镇。12月,将8镇同名乡并入镇建制。
1985年4月,划出泰安、华阳两乡,至此,全县为11个区、76个乡、8个镇、808个村、9268个村民小组;80个居民委员会,295个居民小组。
1986年全县11个区、76个乡、8个镇、808个村、9268个村民小组,80个居民委员会、295个居民小组。总户数34.2万户,总人口136.04万人,幅员面积2147平方公里。
撤区并乡建镇按照省、市调整区、乡镇建制的部署,泸县撤区并乡建镇工作于1992年7月开始,9月8日结束。将全县原76个乡8个镇,调为13个乡22个镇。具体调整是:撤销福集、喻寺、牛滩、玄滩、云锦、兆雅、奇峰、石洞、胡市、通滩、弥陀11个区公所和光明、得胜、宋观、石鸭、金银、青龙、保安、玉峰、瓦子、清和、潮河、一心、天洋、胡楼、桐兴、罗桥、大同、嘉明、天宝、奎峰、长安、特兴、杨九、新路、万定、白云、太伏、云锦、石马、青狮、团结、泸永、立石、土主、五通、涂场、曾观、马溪、元通、石桥、中峰、仙佛、毗卢、曹市、宝藏、奇峰、喻坪、上坪、双嘉、永寿、茅坝、云龙、官渡、高寨、来龙、齐家、通滩、宜定、况场、连云、中兴、白马滩、文明63个乡;设置得胜镇(辖原得胜、宋观乡所属行政区域)、青龙镇(辖原青龙、天洋乡所属行政区域)、潮河镇(辖原潮河、清和、瓦子乡所属行政区域)、嘉明镇(辖原嘉明、罗桥、大同乡所属行政区域)、特兴镇(辖原特兴、奎峰、长安乡所属行政区域)、太伏镇(辖原太伏、白云、万定、新路乡所属行政区域)、云锦镇(辖原云锦、青狮、石马乡所属行政区域)、立石镇(辖原立石、团结、泸永乡所属行政区域)、石桥镇(辖原石桥、元通、马溪乡所属行政区域)、毗卢镇(辖原毗卢、中峰、仙佛乡所属行政区域)、奇峰镇(辖原奇峰、曹市、宝藏乡所属行政区域)、云龙镇(辖原云龙、上坪、茅坝乡所属行政区域)、通滩镇(辖原通滩、宜定乡所属行政区域)、况场镇(辖原况场、连云乡所属行政区域)14个镇;扩并福集镇(将原光明、石鸭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福集镇管辖)、牛滩镇(将原保安、玉峰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牛滩镇管辖)、喻寺镇(将原胡楼、桐兴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喻寺镇管辖)、兆雅镇(将原杨九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兆雅镇管辖)、玄滩镇(将原涂场、曾观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玄滩镇管辖)、石洞镇(将原双嘉、永寿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石洞管辖)、胡市镇(将原来龙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胡市管辖)、弥陀镇(将原白马滩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弥陀镇管辖)8个镇和大田乡(将原金银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大田管辖)、天兴乡(将原一心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天兴乡管辖)、方洞乡(将原天宝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方洞乡管辖)、百和乡(将原土主、五通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百和乡管辖)、玉河沟乡(将原喻坪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玉河沟乡管辖)、金龙乡(将原官渡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金龙乡管辖)、海潮乡(将原高寨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海潮乡管辖)、黄舣乡(将原中兴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黄舣乡管辖)、安宁乡(将原齐家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安宁乡管辖)、分水岭乡(将原文明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分水岭乡管辖)10个乡;保留顺河、雨坛、石寨3个乡的建制。
1996年泸州市行政区划调整,泸县划出11个乡镇,其中弥陀、通滩、况场、石寨、黄般、分水岭6个乡镇划归更名后的江阳区;石洞、胡市、特兴、安宁、金龙5个乡镇划归新设立的龙马潭区。区划后,泸县管辖24个乡镇,幅员面积1532平方公里,583个村民委员会,55个居民委员会,总户数30.72万户,时总人口为102.4万人。
百和、天兴等8个乡,经过1992年撤区并乡建镇后近10年的努力,建设规模、场镇人口及经济发展指标基本符合建镇条件。为有利于各乡的政治、经济、文化全面发展,2000~2002年,分批分期开展对8个乡的撤乡建镇工作。经省民政厅验收合格后,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建镇。
2000年6月,撤销百和乡,新建百和镇,辖原百和乡所属行政区域;撤销天兴乡,新建天兴镇,辖原天兴乡所属行政区域。2000年7月,撤销方洞乡,新建方洞镇,辖原方洞乡所属行政区域。2002年6月,撤销海潮乡,新建海潮镇,辖原海潮乡所属行政区域;撤销雨坛乡,新建雨坛镇,辖雨坛乡所属行政区域。2002年7月,撤销玉河乡,新建玉河镇,辖原玉河乡所属行政区域。2002年9月,撤销顺河乡,新建顺河镇,辖原顺河乡所属行政区域;2002年10月,撤销大田乡,新建龙脑桥镇,辖原大田乡所属行政区域。
2006年8月28日,泸县部分镇行政区划进行调整:撤销龙脑桥、青龙、雨坛、顺河、玉河5个镇;扩大4个镇的行政区域。将原龙脑桥镇、青龙镇所属行政区域并入福集镇,福集镇人民政府驻福集镇;将原雨坛镇所属行政区域并入方洞镇,方洞镇人民政府驻方洞场;将原顺河镇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得胜镇,得胜镇人民政府驻得胜场;将原玉河镇所属行政区域并入玄滩镇,玄滩镇人民政府驻玄滩场。经调整,泸县由24个镇调整为19个镇。
2011年,全县有19个镇,43个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193个居民小组。有251个村民委员会,2400个村民小组。2006年8月28日,对泸县部分镇行政区划进行调整,撤销龙脑桥、青龙、雨坛、顺河、玉河5个镇;扩大4个镇的行政区域。将原龙脑桥镇、青龙镇所属行政区域并入福集镇,福集镇人民政府驻福集镇;将原雨坛镇所属行政区域并入方洞镇,方洞镇人民政府驻方洞场;将原顺河镇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得胜镇,得胜镇人民政府驻得胜场;将原玉河镇所属行政区域并入玄滩镇,玄滩镇人民政府驻玄滩场。经调整,泸县由24个镇调整为19个镇。
2014年,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泸县调整福集镇行政区划的批复》(川府民政[2014]13号)精神和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规定,原福集镇一分为二,分设玉蟾街道、福集镇人民政府,泸县下辖19个镇、1个街道。
2017年,全县有19个镇,1个街道,50个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227个居民小组,251个村民委员会,2383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07.5万人。
2024年末,泸县辖1个街道、19个镇:玉蟾街道、福集镇、玄滩镇、嘉明镇、喻寺镇、得胜镇、牛滩镇、兆雅镇、太伏镇、云龙镇、石桥镇、毗卢镇、奇峰镇、潮河镇、云锦镇、立石镇、百和镇、天兴镇、方洞镇、海潮镇。有54个社区、251个行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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