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区图书馆
开馆公告
一、开馆时间
自2025年7月22日起正式对外开放:
• 每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4:30-21:00
• 每周六至周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21:00
• 每周五闭馆
• 节假日正常开放,如遇特殊情况在公众号发布通知,请随时关注。
二、空间焕新升级
1. 全新功能区域:设有特色文化长廊、自习阅览区、多功能活动厅等特色空间,满足不同群体需求。
2. 环境优化:全馆采用自然光与智能灯光结合系统,配备舒适座椅,开放式阅读桌及独立卡座,营造静谧、温馨的阅读环境。
三、智慧服务升级
1. 数字化全覆盖:支持读者自助办证、借还书、馆藏查询等功能,引入智慧书架,提升服务效率。
2. 电子资源丰富:接入国内知名电子图书、期刊数据库,提供免费在线阅读与远程访问服务。
3. 馆藏丰富:现开架纸质图书4万余册,涵盖国内外文学、科技、历史等多个类别。
四、入馆须知
1.公共图书馆阅览座位属于公共资源,按照“一人一座”使用原则,图书馆倡导“物随人走、人离位清”,拒绝任何形式的占座行为。
2.环境维护:请爱护升级改造后的阅览环境和设备设施,勿随意移动阅览桌或拽拉插座电线。
3. 安静阅读:入馆需保持安静,禁止喧哗、追逐打闹、禁止吸烟。
4. 卫生管理:请勿随意乱丢垃圾。
5. 饮食规定:馆内禁止饮食(饮用水除外),谢绝携带宠物入内。
6. 物品保管:读者离馆时请带走个人物品,如若丢失,图书馆概不负责。每天闭馆后全面清理占座物品;同时开放时间也进行不定期的清理。
五、借阅规则
1.红山区图书馆实行免费开放制度,普通文献阅览、外借均免费。阅览普通图书、期刊无需办证,可在综合阅览室直接阅览。如需外借图书,需办理红山区图书馆读者证。
2.办理读者证需要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
3.交纳图书保证金即可办理普通读者证,一次可借阅2册图书,借期30天,可续借1次(30天)。
4.补证
如不慎遗失读者证,读者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补证手续,并交纳工本费,已补办新证的,旧证同时作废。
5.退证
读者须还清所借文献,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读者证办理退证手续。代办退证的,须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退证人的读者证、身份证。
注意事项:
1.读者证仅限本人使用,每位读者只能申办一张读者证。
2.持证人须遵守红山区图书馆有关规章制度。
3.办完手续后请妥善保管红山区图书馆读者证,请勿弯折受潮、人为损坏,损失自负。
4.图书保护:请爱护图书,不得涂改、撕毁、污损,如有损坏需按规定赔偿。
六、便民设施
本馆提供饮用水、无线网络,读者可自带书籍、阅读器及其它学习用品进行学习和阅读。
来源:红山区图书馆
编辑:马雪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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