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西县,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辖县,位于四川省西南部、凉山彝族自治州北部,东邻美姑县,西接冕宁县,南与喜德县、昭觉县相连,北与甘洛县、石棉县毗邻。越西有文昌故里AAAA级旅游景区、水韵花红AAAA级旅游景区、小相岭风景名胜区等,成功荣获“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中国天然氧吧”“避暑旅游目的地”“巴蜀气候康养地”四大气候生态品牌。#四川#
历史沿革
越西远在4000年前即为九州之一梁州地域,秦属“西南夷地”西汉元鼎六年(前111年)置阑县,属越离郡。北周天合三年(568年)置邛部县属邛部郡,唐初置高州。咸通后属南诏国。宋国为大理国地。元置邛部州,属建昌路。明洪武二十五年(1329年)置越离卫军民指挥使司;属四川行都指挥使司。这时,西昌和越离在行政区划上才正式分开,并被沿袭下来。清雍正六年(1728年)改卫为厅,属宁远府。1913年废厅为越博县,以古越鴜郡“越得”二字为名。1914年属建昌道1935年中国工农红军曾建县革命委员会,同年属四川省第十八行政督察区。1939年改为西康省第三行政督察区。同时彝族聚居区推行“特别政治指导区”制度。1950年3月27日后,属西康省西昌专区。1951年县北两个区分别划归石棉、汉源县。1952年析县东南部置普雄县。1955年西康省撤销属四川省。1956年划归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同时析县东北部置甘洛县。1959年经国务院批准,以“离”字生僻改名越西县。1960年普雄县省入。政区基本固定下来。
行政区划
清代,越离汉族聚居区分为东、西、南、北4乡。东乡辖12地(今甘洛县田坝、玉田);南乡辖29地(今中所);西乡辖48地(今石棉县大渡河以南安顺区);北乡(包括北一乡、北二乡、北三乡)辖27地(今汉源县大树区、甘洛县海棠区,县内顺河、新民区)。
宣统二年(1910年),汉族聚居区改为东、南、西、北、中5个区。中区辖城内及近郊,其余各区辖地不变。
清前,少数民族地区推行土司制度,设有普雄土千户,滥田坝土百户,属越西卫邛部长官司。清雍正六年(1727年),部分土千户、土百户改为土目。将越离境内(申果庄、上普雄除外)少数民族地区分为:
一、邛部宣抚司:
辖今越西境内书古、中普雄等地10个土目。
二、煖带密土游击:
辖今甘洛县彝区8乡总。
三、煖带田坝土千户:
辖今甘洛县胜利、两河、田坝3乡总。
四、松林地土都司:
辖今石棉县新棉镇,甘洛县廖坪、坪坝两乡,汉源县晒经关等地6个土百户。
民国初年,沿用清制。民国2年(1913年)改厅为县,北区设县佐署,驻大树堡。民国2年,县改团务局为保卫团,下辖七个区团。
一区团辖城区及附近白家河坝,西山、后山、下堡子等7个分团。
二区团辖大河、柏香营、挖布塘、邓家坝、中所坝、白泥湾、蚂蝗沟7个分团。
三区团辖大屯、王家屯、板桥河、保安、梅子营5个分团。
四区团辖利济站、廖叶坪、坪坝、海棠、镇西6个分团。
五区团辖田坝场内、秀水坪、双河等5个分团。
六区团辖晒经关、河南站、大树堡、泥美珠4个分团。
七区团辖田湾、安顺、纳耳坝、洗马姑、擦罗、海耳挖、新场、光明8个分团。
民国25年,实行联保制,县属政区划分为3区,9联保,209保,1070甲。
第一区辖城厢、中所、王家屯3联保,64保。
第二区辖海棠、田坝、河南站、大树堡4联保,85保。
第三区辖洗马姑,安顺2联保,60保。
民国27年(1938年)11月,撤销一、三区,改二区为大树区。联保制未变,联保名称以地名命名。
民国29年(1940年),在普雄、腴田两个彝族聚居区分别设立“普雄特别政治指导区”、“腴田特别政治指导区”,名义上直属宁属屯垦委员会,实为黑彝奴隶主家支统治。
民国31年(1942年),实行“新县制”,联保改为乡镇,保甲依旧。同时,设特编乡(后改称大同乡),辖越西河、漫滩河两岸彝族聚居地。民国32年,县辖3镇7乡(两指导区除外),107保,1051甲。
城厢镇辖今越城镇、河东乡、城郊乡、丁山乡的部分等地13个保。
中所镇辖今中所汉族聚居区14个保。
大树镇辖今汉源县大树乡14个保。
福国乡辖今新民、顺河两地汉族聚居区9个保。
海棠乡辖今甘洛县海棠区8个保。
启明乡辖今甘洛县玉田、田坝汉族地区9个保。
河南乡辖今汉源县河南乡6个保。
回隆乡辖今石棉县洗马姑乡6个保。
安顺乡辖今石棉县安顺乡8个保。
大同乡辖今中所、城关、新民、顺河等地的彝族聚居区20个保。
民国36年(1947年),普雄特别政治指导区分为普南、普北两个指导区,仍直属屯垦委员会。普南指导区辖今中普雄、书古两区地;普北指导区辖今下普雄区地。
1950年1月,改福国乡为新民乡。
解放初,仍以旧有乡镇开展工作。1950年8月,废除普南、普北、腴田3个指导区。普南、普北合称普雄地区,腴田指导区改为腴田乡,均属越离地域,但尚未建政。
1950年底,以序数命区名,建立了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共5个区公所,分别驻中所坝、城厢镇、海棠、大树堡、安顺场。
1951年4月,废除保甲制度,撤销大同乡。6月,将第四区划入汉源县,第五区划入石棉县。随后,在彝族聚居区先后建立了东山、西山、顺河、大河、南箐、打土、瓦岩、腴田、狭大堡9个自治乡;在汉族聚居区新建中所、大瑞、丁山、河东、保安、坪坝、双河7乡,全县为3区,20乡镇。普雄地区仍未建政。
1952年土改结束,全县调为4区,一个区级镇。新成立黑马、宜地、斯普、增拉4个自治乡,城厢镇更名城关镇,普雄地区交普雄办事处辖。彝族自治乡仍直属县。
1953年,县属政区继续调整。新成立申则洛、伦定两自治区,在海棠区置新建乡。全县为6区,1区级镇,25乡。
1956年,划第四区及伦定自治区和第三区新建乡入呷洛(今甘洛)县。撤销申则洛自治区。自治乡改为乡。新成立大花、大屯、联合、梅花、白果、廖坪、则洛7乡。改序数区名为地名区名。保安乡更名梨花乡。调整后全县为5区(城关、中所、新民、保安、海棠),22乡镇(城关镇、河东、西山、东山、大河、大瑞、南箐、中所、丁山、大花、大屯、新民、联合、瓦岩、梨花、梅花、白果、顺河、海棠、坪坝、廖坪、则洛)。
1958年11月,撤销区乡建制,建立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除海棠区保留区公所,以乡为单位建公社外,其余政区调为6个(城关、中所、大瑞、新民、保安、顺河)区级人民公社。
1959年3月,海棠区划归呷洛县。
1960年1月7日,国务院批准普雄县并入越西县。至此,县级政区稳定至今。普雄县并入越西后,全县划为15个(城关、中所、大瑞、新民、保安、顺河、果目、双河、洛木、苏姑、裕乐、保石、胜果、乐谷、火足)人民公社。
1961年,调整区社,除城关、新民、大瑞、中所、果目保留公社外,其余公社改为乡。果目、双河、苏姑合并为中普雄区,保安、顺河两公社合为顺河区,胜果、火足、乐谷合为申果区,新乡由中普雄划入中所区。全县为7区5公社30乡。
1962年,公社全部改乡。中所区恢复丁山乡,顺河区恢复梅花乡,中普雄区恢复拉白乡。全县为7区39乡。
1963年,上普雄区新建依吉乡。同时,恢复大屯、司基、果尔、挖曲觉、挖曲乃吾、普乐6乡,城关乡更名为城关镇,并恢复新民、苏姑两个区建制。从此,全县区、乡基本稳定为9区46乡(镇)。
1972年,全县改乡为政社合一的公社。1981年地名普查,对全县公社(乡)名称作了必要更改。
1984年,全县又恢复乡的建制,改城关乡为越城镇,按《越西县地名录》统一了区、镇、乡的名称。
根据1984年3月15日国务院《关于实行政社分开,设立乡政府的通知》,并按地名录统一了区、镇、乡的名称、越西县行政区划为9区,2个乡级镇,44乡,291个村,1478个村民小组(现调为288个村,908个村民小组),2个街道居民委员会。
1984年7月12日,改保安乡为保安藏族乡。
1986年3月27日,在瓦吉莫乡和贡莫乡的贡莫、尔莫普两村基础上建立普雄镇,撤销原瓦吉莫乡建制,将贡莫乡的贡莫、尔莫普两村划归普雄镇。
1990年辖9区、44乡(其中,1个藏族乡)、2个乡级镇,2个居民委员会,291个村民委员会,1478个村民小组。
1992年9月,乃托乡改镇。11月,依吉拉尼乡并入依洛地坝乡。
2016年,撤销大瑞乡,设立大瑞镇。
2017年,撤销书古乡,设立书古镇。依洛地坝乡撤乡设镇。撤销南箐乡,设立南箐镇。
2021年1月,撤销西山乡和河东乡,将原西山乡和原河东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越城镇管辖。撤销丁山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中所镇管辖。撤销大屯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新民镇管辖。撤销德吉乡,将原德吉乡和原乐青地乡渣普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普雄镇管辖。撤销尔赛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依洛地坝镇管辖。撤销白果乡、梅花乡行政建制,合并设立梅花镇,隶属关系及行政区域不变 。撤销铁西乡和尔觉乡,合并设立尔觉镇,行政区域涵盖原两乡管辖范围。撤销四甘普乡和拉普乡,合并设立拉普镇,行政区域包含原两乡管辖范围,撤销新乡乡、马拖乡建制,合并原五里箐乡马扎村设立马拖镇。撤销大花乡,设立大花镇。原瓦岩乡与板桥乡合并设立板桥镇。将原瓦曲觉乡、申果乡和申普乡行政区域合并,正式设立申果庄乡。
2025年越西县辖17个镇、3个乡:越城镇、中所镇、新民镇、乃托镇、普雄镇、大瑞镇、竹阿觉镇、书古镇、依洛地坝镇、南箐镇、贡莫镇、梅花镇、尔觉镇、拉普镇、马拖镇、大花镇、板桥镇、保安藏族乡、拉吉乡、申果庄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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