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自然风景区的“干涸危机”被悄然化解。
在雁荡山风景区内,共有247家宾馆、民宿,但其中的105家完全没有自来水用水记录,138家的年实际用水量低于100吨,远低于273吨的行业均值……一份来自浙江省乐清市政协委员周旋律的《关于加强雁荡山世界地质公园水资源保护的提案》,指出“景区内大量民宿、酒店私引水源,部分溪流上游被‘截流’,下游景观用水难以为继”“原住民取水设施老旧,水资源浪费严重”。
2024年3月28日,乐清市检察院向乐清市水利局和雁荡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依法查处非法取水行为。目前,该景区内非法取水行为已全部整改到位。
老实说,面对这场自上而下的整改,并非人人都能理解。尤其对于山区的“原居民”,祖祖辈辈都喝的山泉水,也没有想过喝自来水,突然说“靠天喝水”不合法,要把引水管道拆除掉,又如何想得通?还有的人认为,山泉水又不是自来水,不含人工成本,凭什么要收费?这些看法,从维护个体利益角度看也不是没有道理,但站在全局高度看,却暴露了水资源保护上的缺失。
从情理上讲,人人引水,可能造成水资源的破坏。自然的水量,并非没有限度。简单连接水管取水的粗放型取水方式,以及管理失序的蓄水池和水塔,使得水资源“有效利用率仅有五分之一”,造成了极大浪费。
从法律上讲,这种利用山泉的模式,也走在了违法边缘。我国水法明确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单位和个人有节约用水的义务”“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再看该景区的水资源利用,违背了国家保护水资源的立法精神,的确需要加以整改,否则就将面临“大自然的惩罚”。报道也提到,该景区一度出现“不少溪流断流、湖泊干涸”的情况,这就是一个危险的讯号。
更好地保护水资源,需要加大依法保护力度。如果不是政协委员的提案、如果不是检察机关发挥监督作用、如果不是有关部门有力整改,恐怕该景区的奇山灵水,会蒙受不可挽回的损失。而这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其他的著名或者非著名景区,还有多少“私自引泉”“无序开发”等破坏水资源的情况?在全国范围,还需要来一场深入督查,排查各种未经审批禁止私自取用地表水和地下水情况,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
保护水资源,既要加大查处违法的力度,也要守好保护“原居民”利益的底线。报道也提到,有关部门在推动整改中,给予了当地居民足够照顾,“保留部分合法取水点,对村民生活用水按人每月给予补贴”,还保留了36处设施用于救火等。这些有的放矢的做法,值得其他地方学习借鉴。
产业升级更要保护水资源。社会在发展,产业在提档,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其实无可厚非,但观念也应与时俱进。如果保护不了水资源,任由无节制开发,那么留给我们的将是“满目疮痍”。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也是雁荡山风景区这场水资源保卫战留给我们的启示。
文|柳宇霆(法律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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