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政府最新通告
禁止徒步穿越
关于禁止在老君山自然保护区未开发区域开展旅游探险(徒步穿越)等活动的通告
为切实保护老君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安全,防范森林火灾,地质灾害及人员伤亡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防灭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进入区域
老君山自然保护区所有未经规划审批,不具备旅游接待条件及未设立安全保障和救援服务的区域(如自然保护地核心区,林区,峡谷,地质隐患区等),均严禁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擅自进入开展徒步穿越,登山露营等一切形式的旅游探险活动。
二、法律后果与责任
1、行政处罚。对违规进入者,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对拒不配合,扰乱秩序者,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救援追偿。因违规活动陷入危险而需要救援的,由此产生的全部救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搜救,医疗,交通等)将由被救助人及活动组织者承担。
3、风险自负。在禁止区域内发生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一切后果及责任由当事人和组织者自行承担。
4、破坏追责。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须依法承担赔偿及修复责任。请广大市民和游客珍爱生命,敬畏自然,选择正规景区和成熟路线,安全文明出游。
栾川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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