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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我们来看你了,门口要钱,一人100,我们就不进去了”,
这是日前一位游客穷游到壶口瀑布时,面对着母亲河发出的感慨。
是啊,确实挺贵的,一人100块,如果是一家三口的话,300块钱可就没了。
就这还只是门票钱,要是真进去了,真不知道得花多少钱,所以对于普通的打工人而言,也只能对母亲河进行遥望了。
可谁能想到呢?
当这段视频被发到网上后,景区竟然激动了起来,那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一、见不起的“母亲”
黄河是华夏民族公认的母亲河,而壶口瀑布更是黄河在亿万年间所形成的宝贵遗产。
因此,很多人都想着去壶口瀑布看看黄河母亲的磅礴大气。
奈何,这不是前些年壶口瀑布也被开发了吗?
那些负责开发的公司,别的没有做,只是沿着壶口瀑布修了一圈围墙,就收门票了,,。
其实吧,收门票这个事,大家也是屡见不鲜了,但架不住这里收得有点高,票价是一人100,而且还有一系列的配套套餐。
比如山西的壶口瀑布景区,游客再拿100块钱买了门票后,还得再掏40块钱购买观光车的车费才能进来。
而在进了景区之后,放心,人家有的是办法掏空你的钱包。
有网友爆料,一家三口去一趟壶口瀑布,1000块钱都不一定能打得住。
确实是挺贵的。
所以,这位网络号为@田野的风的网友也就只能站在景区外,对着这条母亲河说一句:
“妈,我们来看你了,门口要钱,一人100,我们就不进去了,在这里看看你就行了。”
而可能是因为这句话同样也戳中了无数人的心,因此当这段视频被发到网上后,立刻走红全网。
在短短两天内,光是互动量就达到了近12万次!
另外,该视频的标题也属实真实:“穷游壶口瀑布”,
其实吧,要说这也没什么,无非就是一位穷游网友的吐槽而已。
可您猜怎么着?
在视频走红后,景区就立刻扣起了大帽子,声称:该视频涉嫌恶意攻击、诋毁、歪曲事实,误导公众认为门票100元太贵,属于故意制造舆论。
要求发布者立刻删除视频,并公开道歉。
对于这突如其来的指控,发布者都蒙圈了,因为他的那段短视频,无论从哪个角度上来看,好像都不至于被上纲上线到这种程度吧?
可面对气势汹汹的景区,发布者迫于压力,还是选择了低头公开道歉,并删除了视频。
经其以为自己的强硬成功管控了舆论,可殊不知,他的行为属于纯纯地引众怒。
要知道,关于瀑布景区这单子破事,官方早就下场痛批过。
不是说景区不能收门票,
比如泰山的门票高达115元,比壶口瀑布还要高。
但问题是,人家泰山值得啊,泰山那好几千级的台阶,以及各种殿堂,庙宇,以及时刻带队的医护人员,救援人员,都让游客觉得值这个价。
可壶口瀑景区呢?
壶口瀑布景观,那是自然形成的,
通往景区的道路是国家此前早就修好的,和景区开发没关系,
而对壶口瀑布,所谓的景区开发就是修了道围墙,并没有多少拿得出手的基础设施建设,所谓的景区服务,好像就是卖票和卖高价商品的。
就这么个情况,你不挨骂谁挨骂?
可更过分的还在后面呢?
二、谁给你们的底气?
当网友看到景区投诉材料的原文后,都忍不住气乐了。
你知道在投诉材料中,景区说了什么吗?
他们声称:壶口瀑布是我司开发的旅游景点,并附上官方门票优惠政策,以作为自己指责游客断章取义的依据。
但这所谓的依据,却点燃了无数网友的怒火。
首先是,说句实话,有错吗?
发视频的那位游客,所说的事情有哪一句不是真话?
100块钱的门票,再加上几乎相当于门票的观光车费,难道不贵吗?
怎么就成了诽谤?
其次,什么时候壶口瀑布成为你们公司开发的了?
正如前文所说,壶口瀑布的景色是自然造化形成的,跟你们公司有什么关系?
难不成你们要说在亿万年前,你们的公司用铲子替黄河挖出了瀑布吗?
还是说你们以为,只要修一道围墙收门票,就真成你们的开发地了?
况且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在我国,推行的是土地国有制。
无论是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还是《物权法》中都有明确规定,名山大川都属于国家的公共财产。
所以谁给你们的底气,让你们画地为王的?
总之,一时之间,网上对壶口瀑布的景区可谓讨伐一片。
然后更丢人现眼的事情就发生了。
原先那段穷游壶口瀑布的短视频,其视频定位显示的地址是山西黄河壶口瀑布风景名胜区,
因此,在事情发生生后无数网纷纷到区的官方评论区与直播间痛骂,
眼瞅着已经犯了众怒,景区开始了一番堪称灾难级别的公关操作。
3月17日,山西壶口瀑布景区工作人员在接受大河报记者采访时,竟然开始了跨省甩锅:
这事跟我们没关系,我们也是受害者!
工作人员解释,壶口瀑布地处晋陕大峡谷,河道两侧分属山西吉县和陕西宜川县。
由于地理特殊,山西境内陕西信号强,两省信号交叉覆盖,导致游客发布视频时,自动定位到了山西壶口瀑布,事发地实际在陕西一侧。
“因为不是在我们山西景区发生的,我们没必要回应。”
而陕西壶口瀑布景区则对此表示了沉默。
可问题是这重要吗?
景区似乎完全没有搞清楚大家到底愤怒在哪好吧。
那么,这场闹剧又该如何收场呢?
三、迟来的道歉
当两大景区还在互相甩锅时,专业人士下场了。
知名律师付建站出来从法律的角度给这件事情做了定调:
游客认为门票贵,是基于自身的主观感受和客观事实陈述,不存在对景区的诋毁或者侮辱,不构成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名誉权侵权得有诽谤、侮辱才行。
可问题是人家说的都是实话,并没有任何造谣,而且也没有什么主观侮辱词汇。
很明显,压根构不成所谓的民意侵犯和诽谤,侮辱。
相反,景区对视频发布者的施压,反倒是涉嫌侵犯了个人的言论自由权,甚至已经涉及人身威胁了。
也就是说,如果视频发布者愿意的话,完全可以以此反过来起诉景区,而且获胜的几率很大。
毕竟在这场风波中,无论是情理上还是法理上,景区都是站不住脚的。
缪蒙京律师也补充:对客观事实的主观评价,一般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就算有点调侃,那也是正常表达,不能因为没说景区好话就扣帽子。
可能也是知道这一次自己确实玩脱了,因此,景区不得不改变了此前的蛮横态度,转而派人专门上门道歉。
而日前视频当事人已经公开表示接受了他们的道歉,并不希望事情继续发酵,影响自己的正常生活。
这话说得挺明白,人家就是个普通游客,拍个视频抒发一下感情,结果被全网围观、被逼着道歉,现在还要被持续消费。
见好就收吧,别把人架在火上烤了。
只是在经此风波后,景区的问题能不能解决,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结语:
新京报的评论说得特别到位:文旅行业发展的硬道理,不是“捂嘴禁言”追求“零差评”,而是闻过则改促真提升。
景区多一些包容倾听,少一些强硬对抗,才能让山水美景更有温度。
重庆日报也点出真相:真正令公众生气的,或许不是“票价贵不贵”,而是“准不准说话”。只要服务配得上票价,经营者就该有底气让人吐个槽,天塌不下来。
文章信息:
中国青年报:投诉游客侵权,一景区“已上门道歉”!
京报网:新华社再评“筑墙挡景”:与为人民服务相去甚远
红星新闻:男子在壶口瀑布景区外拍视频喊:“门口要钱,一人100”竟被景区投诉侵犯名誉权?景区回应:事发地是陕西壶口,并非山西,我们是受害者
大河报:男子在壶口瀑布外拍视频喊了句:“门口要钱,一人100”竟被景区投诉侵犯名誉权?山西壶口瀑布景区回应:事发地是陕西壶口“不是我们这里,我们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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