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自驾第七天,陈阿笠的导航在锡林郭勒的草原里彻底失了灵。轮胎碾过齐踝的草甸,他误打误撞闯进了一片飘着彩旗的蒙古包群,撞进了一场正热闹的蒙族婚宴。稀里糊涂被按在主客位,他按着广东的习俗随了三千八百八十八的礼金,酒足饭饱拎起背包要赶去市区,刚掀开厚重的毡房门帘,手腕就被人轻轻攥住。新娘的妹妹站在风里,辫梢的银饰叮当作响,开口拦住了他的脚步。
第一章 岭南尘起赴长风
佛山的六月,空气里裹着化不开的湿热,像一张密不透风的网,罩在陶瓷厂轰鸣的车间上空。陈阿笠靠在落了一层薄釉灰的门框上,指尖夹着的烟燃到了滤嘴,烫了指尖才猛地回神,随手把烟蒂摁灭在脚边的水泥地上。
车间里的球磨机还在转,轰隆隆的声响震得地面发颤,和电话里催款的声音缠在一起,堵得他胸口发闷。挂了电话,他把手机揣进工装裤口袋,抬头看了看天,铅灰色的云压得很低,雨要下不下的,闷得人喘不过气。
他今年二十六岁,接手家里的陶瓷厂三年,从一开始的意气风发,到如今的满身疲惫。大环境不好,订单缩了水,上游的原材料涨了价,下游的经销商拖着货款不肯结,厂里几十号工人等着发工资,父母天天在耳边念叨,要么赶紧找个姑娘结婚定下来,要么把厂关了找个安稳的班上。
上周的相亲局,他坐在茶楼里,对面的姑娘问他有几套房,开什么车,厂里一年能赚多少钱,他端着茶杯喝了一口普洱,只觉得嘴里发苦,没说几句话就找借口走了。
那天晚上,他回到自己的出租屋,对着墙上挂着的中国地图看了半宿,手指从佛山一路往北划,划过长江,划过黄河,最后停在了内蒙古那片一望无际的绿色上。他突然就做了决定,要出去走一走,去哪里都行,只要离开这让人喘不过气的湿热,离开没完没了的催款和应酬。
第二天一早,他把厂里的事托付给了跟着父亲干了十几年的老师傅,回家收拾了一个双肩包,往里面塞了几件换洗衣物,充电宝,相机,还有一瓶常备的胃药,开着自己那辆开了三年的SUV,就上了高速。
没有具体的目的地,没有详细的攻略,就一路往北开。车窗外的风景一天天变着,从佛山密匝匝的榕树,到湖南层叠的青山,到湖北一望无际的稻田,再到河南、河北平坦的玉米地,风从车窗灌进来,从带着水汽的湿热,慢慢变成了干爽的、带着泥土和草木香气的风。
他把车窗全打开,把车里的民谣开到最大声,跟着旋律扯着嗓子唱,唱到跑调也不管,唱累了就停车,在路边的小店吃一碗面,买一瓶水,歇够了再继续开。
这是他长这么大,第一次这么随心所欲地活着。不用接催款的电话,不用应付没完没了的酒局,不用听父母的唠叨和抱怨,不用想着明天的订单在哪里,工人的工资怎么发。他就只是开着车,往前走着,看着路边的风景,心里的郁结,像被风吹散的云,一点点淡了。
开到北京的时候,他在五环外的酒店住了一晚,第二天一早,没进市区,直接转上了往锡林郭勒的高速。他小时候在课本里看过草原的样子,一望无际的碧草,蓝得透亮的天,大朵大朵的云,他想去看看,看看课本里的草原,到底是什么样子。
高速走到头,就进了草原的省道,再往前,水泥路变成了砂石路,两边的风景彻底变了。没有了高楼,没有了成片的庄稼地,只有一望无际的草甸,从脚下一直铺到天边,和蓝得晃眼的天连在一起,大朵大朵的云挂在天上,影子落在草地上,慢悠悠地移着。
他停下车,站在路边,看着眼前的草原,风从远处吹过来,掀动他的衣角,带着青草和野花的香气,他深吸了一口气,觉得整个肺腑都被洗干净了。他拿出相机,拍了几张照片,然后上车,继续往前开,想往草原深处走一走,看看更纯粹的风景。
他没注意到,手机的信号,从满格,一点点变成了三格,两格,最后彻底变成了无服务。车载导航的箭头,卡在屏幕上,转了几圈,彻底定住了,没了动静。
等他发现的时候,车已经开进了草原深处,四周全是一模一样的草甸,一模一样的天,分不清东南西北,砂石路早就没了,轮胎碾在草地上,留下两道浅浅的辙印。
第二章 迷途误入毡房宴
太阳慢慢往西斜,把天边的云染成了淡淡的金红色。陈阿笠坐在车里,看着手机上无服务三个字,又看了看车载导航失灵的屏幕,心里有点发慌。
他试着把车掉头,想顺着来的时候的车辙印往回开,可草原上的草长得密,车辙印走了没多远,就被风吹得看不清了,绕来绕去,又绕回了原地。油表的指针,已经落到了红线附近,再绕下去,别说去市区,能不能开出这片草原都是问题。
他熄了火,坐在车里,看着四周一望无际的草原,天慢慢暗下来,风也凉了,吹得车窗外的草哗哗地响。他长这么大,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在佛山的时候,哪怕生意再难,至少身边有人,有路,有地方去,可在这里,除了草,就是天,连个人影都看不到。
他拿出相机,想拍张照,手都有点抖,刚放下相机,突然就看到远处的地平线上,飘着几面彩色的旗子,还有一缕白色的炊烟,直直地往上飘着,隐隐约约,还能听到音乐的声音,混着人的笑声,顺着风传过来。
陈阿笠一下子就来了精神,像溺水的人抓到了一根浮木。他赶紧发动车子,踩着油门,朝着炊烟和彩旗的方向开过去。轮胎碾过草甸,颠得厉害,他也不管,眼睛死死地盯着那片越来越近的蒙古包群,心里只有一个念头,终于找到人了。
越开越近,看得越来越清楚。十几座白色的蒙古包,错落有致地扎在一片平缓的草坡上,最大的那座蒙古包前面,挂着红色的灯笼,飘着彩色的经幡,门口停着十几辆摩托车,还有几辆越野车,几个穿着蒙古袍的小伙子站在门口,笑着说话,手里端着酒碗。
蒙古包里,传出来悠扬的马头琴声,还有人唱歌的声音,热热闹闹的,隔着老远都能感受到那股喜气。
陈阿笠把车停在离蒙古包不远的地方,熄了火,刚推开车门,那几个站在门口的小伙子就看到了他,笑着朝他走过来。为首的那个小伙子个子很高,皮肤黝黑,脸上带着憨厚的笑,走到他面前,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了一串他听不懂的蒙语,语气里全是热情。
陈阿笠愣在原地,手足无措的,只能陪着笑,用普通话问:“你好,我……我导航失灵了,走错路了,想问一下,去市区怎么走?”
那小伙子听不懂他说的普通话,还是笑着,拉着他的胳膊,就往最大的那个蒙古包走,嘴里还喊着什么,蒙古包里的人听到声音,都探出头来看,笑着鼓掌。
陈阿笠被他拉着,走也不是,留也不是,只能跟着往前走,心里慌得不行,不知道这到底是什么地方,怎么这么多人,这么热闹。
掀开门帘的那一刻,一股热气混着奶茶的香气、肉的香气、酒的香气,扑面而来,差点把他掀个跟头。蒙古包里特别宽敞,摆着十几张长条桌子,桌子上摆满了大盘的手把肉,一碗碗的奶茶,奶豆腐,奶皮子,炒米,还有一瓶瓶的白酒。
桌子边坐满了人,男女老少,都穿着各式各样的蒙古袍,颜色鲜艳,镶着金边,看到他进来,所有人都停下了手里的动作,看过来,脸上都带着善意的笑,还有人鼓起了掌。
陈阿笠站在门口,脸一下子就红透了,手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放,像个误入别人家里的小偷,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他长这么大,从来没这么尴尬过,走错路就算了,还闯进了人家这么大的场合,一屋子的人都看着他,他张了张嘴,想解释自己是走错路了,不是故意来打扰的,可话到嘴边,又不知道该怎么说。
就在他手足无措的时候,一个穿着蓝色蒙古袍的中年女人走过来,手里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奶茶,笑着递到他手里,用不太流利的普通话说:“远方来的客人,快坐,喝碗奶茶,暖一暖。”
陈阿笠接过奶茶,碗沿烫得他指尖一缩,他赶紧双手捧着,对着女人鞠了一躬,连声说谢谢。女人笑着,拉着他,把他按到了最前面的一张桌子边,那是主客的位置,铺着崭新的毡子,桌子上的吃食也摆得最丰盛。
他刚坐下,旁边的一个大妈就给他递过来一把小刀,又给他夹了一大块手把肉,放在他面前的盘子里,笑着说了一串蒙语,虽然听不懂,但是能看出来,是让他赶紧吃。
陈阿笠看着盘子里的手把肉,又看了看一屋子笑着看他的人,心里又暖又慌,他终于反应过来了,这不是什么旅游接待点,这是人家的结婚喜宴,他误打误撞,闯进了一场蒙族的婚宴。
第三章 随礼三千八百八
陈阿笠坐在主客位上,手里捏着那把小刀,对着盘子里的手把肉,半天没敢动。他偷偷拉了拉旁边坐着的小伙子,就是刚才在门口拉他进来的那个,用普通话小声问:“兄弟,这里是不是……有人结婚啊?”
小伙子愣了一下,然后反应过来,点了点头,用生硬的普通话说:“对,结婚,我哥孟和,我嫂子萨仁,今天结婚,大喜的日子。”他说着,指了指最前面的一对新人,新郎穿着深蓝色的蒙古袍,胸前戴着大红花,新娘穿着红色的蒙古袍,头上戴着银饰,正端着酒碗,给客人敬酒,两个人脸上都带着幸福的笑。
陈阿笠的脸更红了,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人家结婚的大喜日子,他一个素不相识的外人,走错路闯进来,还被人家按在了主客位上,这叫什么事啊。
他赶紧站起来,想跟新人道歉,然后赶紧走,可刚站起来,就被旁边的大妈按住了,大妈笑着,给他碗里添满了奶茶,说了一串蒙语,旁边的小伙子给他翻译:“阿姨说,来了就是客人,草原上的规矩,来了就是缘分,必须吃了饭,喝了酒,才能走。”
周围的人都跟着点头,笑着朝他举酒碗,嘴里说着他听不懂的蒙语,但是眼神里全是善意和热情,没有一点嫌弃和责怪的意思。
陈阿笠看着一屋子人的笑脸,心里的尴尬慢慢散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股说不出来的暖意。他走南闯北这么多年,见过太多的人情冷暖,太多的虚情假意,从来没想过,在这片陌生的草原上,一群素不相识的人,会对他这个误入的陌生人,这么热情,这么真诚。
他坐了下来,端起奶茶,喝了一口。咸香的奶茶滑进喉咙里,暖烘烘的,一路暖到了胃里,驱散了他身上的寒气,也驱散了他心里的慌乱。
旁边的小伙子给他教怎么用小刀切手把肉,他学着样子,慢慢切下一块肉,放进嘴里。肉炖得软烂,带着淡淡的奶香,一点都不膻,越嚼越香,他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肉。
他吃着肉,喝着奶茶,看着蒙古包里热闹的场面,听着悠扬的马头琴,看着新人笑着给客人敬酒,大家唱着歌,笑着,闹着,心里的那些烦恼,那些压力,那些在佛山的糟心事,好像都被这草原的风,被这热闹的喜气,吹得无影无踪了。
吃了一会儿,他看到不断有客人进来,走到门口的一张桌子边,把礼金递给桌子后面坐着的一个白胡子大爷,大爷用毛笔在红纸上写着什么,应该是记账的。
陈阿笠看着,心里有点过意不去。人家结婚的喜宴,他一个外人,白吃白喝,太不像话了,哪怕人家热情,他也不能不懂规矩。广东的习俗,参加喜宴,必须随礼,这是礼数,也是对新人的祝福。
他放下手里的小刀,擦了擦嘴,站起来,朝着门口的记账桌走过去。桌子后面坐着的白胡子大爷,穿着棕色的蒙古袍,戴着眼镜,手里拿着毛笔,面前铺着一张大红纸,上面用蒙文写着密密麻麻的字,应该是礼金的账本。
大爷看到他走过来,抬起头,笑着看他,说了一句蒙语。陈阿笠陪着笑,用普通话问:“大爷,您好,我想问一下,这里可以扫码随礼吗?我没带现金。”
大爷愣了一下,没太听懂,旁边帮忙的小伙子赶紧过来翻译,大爷听完,恍然大悟,笑着点了点头,从桌子底下拿出一个牌子,上面印着收款码,递到他面前。
陈阿笠拿出手机,打开扫码界面,看着收款码,心里琢磨着该随多少钱。他刚才看到,来的客人,有的随几百块现金,有的直接牵了一只羊过来,还有的送了牛奶和奶食。他一个外人,随少了,显得没诚意,也对不起人家这么热情的招待。
广东人讲究吉利,喜事随礼,要带3和8,3是生,寓意生生不息,8是发,寓意发财顺遂,双数最好,图个好彩头。他想了想,手指在屏幕上输了3888,确认了一下,点了付款。
手机传来付款成功的提示音,大爷凑过来看了一眼手机屏幕上的数字,眼睛一下子瞪大了,眼镜都差点滑下来。他抬头看着陈阿笠,愣了半天,嘴里说了一串蒙语,语气里全是惊讶。
旁边的小伙子也看到了数字,也愣住了,看着陈阿笠,半天没说出话来。
周围的客人也都看了过来,小声地议论着,眼神里全是惊讶,还有敬佩。他们办了这么多婚宴,从来没有外来的客人,更没有客人随这么重的礼金,还是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
大爷愣了半天,才回过神来,拿起毛笔,在大红纸上,一笔一划地,用汉文写下了“陈阿笠”三个字,又在旁边用蒙文写下了3888的数字,写得格外用力,格外认真。
写完,大爷抬起头,对着陈阿笠竖起了大拇指,又说了一串蒙语,旁边的小伙子翻译:“大爷说,谢谢你的祝福,你是我们今天最尊贵的客人。”
陈阿笠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摆了摆手,说:“应该的,应该的,祝新人新婚快乐,百年好合。”
他刚说完,新郎孟和就走了过来,应该是听到了消息。孟和个子很高,身材壮实,脸上带着憨厚的笑,手里端着满满一碗白酒,走到陈阿笠面前,双手捧着酒碗,用生硬的普通话说:“远方来的客人,陈阿笠,谢谢你,谢谢你的祝福。我们草原人,你来了,就是我们的朋友,一辈子的朋友。”
陈阿笠赶紧接过酒碗,双手捧着,对着孟和说:“恭喜你啊,新婚快乐,祝你和嫂子永远幸福。”
两个人碰了一下碗,孟和一仰头,把满满一碗白酒全喝了下去,亮了亮碗底。陈阿笠也没含糊,端起碗,一仰头,把一碗白酒全喝了下去。
白酒很烈,是草原上自己酿的粮食酒,从喉咙一路烧到胃里,像一团火,但是他一点都不觉得难受,只觉得心里暖烘烘的,浑身都热了起来。
孟和拍了拍他的肩膀,笑得格外开心,拉着他,往主桌走,对着满屋子的客人,大声说了一串蒙语,客人们都鼓起掌来,朝着他举酒碗,嘴里喊着他听不懂的祝福的话。
第四章 歌飞草长宴正酣
陈阿笠被孟和按回了主客位,这下,他彻底成了这场婚宴里最受关注的客人。
不断有人过来给他敬酒,有新郎的亲戚,有新娘的家人,有草原上的牧民,有和孟和一起长大的兄弟。每个人过来,都双手捧着酒碗,对着他说一句祝福的话,哪怕听不懂,他也能感受到那份真诚的善意。
他来者不拒,每一碗都喝了。在佛山的时候,他也经常喝酒,但是喝的都是应酬酒,酒桌上全是虚情假意,全是利益交换,喝得再多,心里也是空的,也是冷的。可今天不一样,今天的酒,每一碗都带着草原人的热情和真诚,喝下去,暖的是心。
喝到后来,他脸也红了,头也有点晕,但是意识很清醒,心里格外敞亮。他不再像刚进来的时候那样拘谨,放开了,和旁边的小伙子聊天,连比划带猜的,问草原上的事情,问他们的生活,给他们讲广东的样子,讲佛山的陶瓷,讲南方的早茶,讲水乡的样子。
旁边的人听得津津有味,哪怕很多地方听不懂,也笑着点头,时不时给他添奶茶,夹肉,怕他喝多了伤胃。
就在这个时候,马头琴的声音突然变了,变得悠扬又欢快,坐在角落的两个马头琴手,拉着琴弦,手指在琴弦上飞快地跳动着,旋律像草原上的风,一下子就活了过来。
然后,一个穿着蒙古袍的中年男人,站起来,开口唱了起来。是蒙语的祝酒歌,旋律高亢又动人,他的嗓子很亮,像草原上的鹰,歌声传遍了整个蒙古包,连外面的风,好像都停了下来,听着这歌声。
一屋子的人,都跟着唱了起来,男人唱一句,大家跟着和一句,声音整齐又洪亮,带着草原人独有的豪迈和爽朗,震得蒙古包的顶子都好像在晃。
陈阿笠虽然听不懂歌词,但是也被这气氛感染了,跟着大家的节奏,拍着手,嘴里跟着哼着旋律,心里的热血,一下子就被点燃了。
歌唱完,大家都鼓起掌来,笑着,闹着。几个穿着鲜艳蒙古袍的姑娘,站起来,走到蒙古包中间的空地上,手拉着手,跳起舞来。她们的脚步轻快,辫子甩起来,辫梢的银饰叮当作响,脸上带着灿烂的笑,像草原上盛开的花。
小伙子们也跟着站起来,加入了跳舞的队伍,围着姑娘们,跳着,笑着,脚步踩着马头琴的节奏,欢快又有力。
旁边的小伙子拉着陈阿笠的胳膊,也把他拉进了跳舞的队伍里。陈阿笠从来没跳过舞,手脚都不协调,笨手笨脚地跟着大家的脚步,踩错了好几次,惹得大家都笑了起来。
他也不尴尬,跟着大家一起笑,反正也没人笑话他,就放开了,跟着节奏,随便晃着,跳着,哪怕跳得不好,也跳得格外开心。
长这么大,他从来没有这么放肆过,这么开心过。在佛山,他是陶瓷厂的老板,要端着架子,要稳重,要成熟,要应付各种各样的人,从来不能这么随心所欲地笑,这么随心所欲地跳,这么随心所欲地活着。
可在这片草原上,在这个陌生的蒙古包里,在一群素不相识的人中间,他不用端着架子,不用想着生意,不用应付任何人,他就只是他自己,陈阿笠,一个普普通通的年轻人,可以放肆地笑,放肆地跳,放肆地喝酒,不用有任何顾虑。
跳了一会儿,大家都累了,笑着回到座位上,喝奶茶,吃肉,喝酒。马头琴的声音又变了,变得低沉又悠远,像草原上的晚风,像远处的河流。
然后,一个坐在角落的小伙子,开口了。不是唱歌,是呼麦。
低沉的声音,从他的喉咙里发出来,像从地底深处涌出来的,又像草原上的风,穿过山谷,穿过河流,带着一种说不出来的厚重和苍茫。一个人,同时发出两个声部,低沉的低音,和悠扬的高音,交织在一起,像整个草原,都融进了这声音里。
整个蒙古包,瞬间安静了下来,所有人都不说话了,静静地听着。陈阿笠也听呆了,他从来没听过这样的声音,太神奇了,太震撼了。他坐在那里,手里端着奶茶碗,一动不动,听着这呼麦的声音,好像看到了一望无际的草原,看到了奔腾的马群,看到了蓝天上的雄鹰,看到了草原上的日出日落,星辰大海。
呼麦结束了,过了好半天,大家才回过神来,鼓起掌来,掌声格外响亮,久久没有停下。
陈阿笠也用力地鼓着掌,心里的震撼,久久不能平息。他以前只在电视上看过马头琴,听过呼麦,可只有亲身坐在这个蒙古包里,听着现场的琴声,现场的歌声,现场的呼麦,才能真正感受到,这来自草原的艺术,到底有多么动人,多么有力量。
太阳慢慢往西斜,从蒙古包的天窗照进来,金红色的阳光,落在桌子上,落在人们的笑脸上,落在奶茶碗升起的热气里,灰尘在阳光里慢悠悠地飘着,整个蒙古包里,都裹着一层暖融融的光。
奶茶的香气,手把肉的香气,酒的香气,混着歌声,笑声,马头琴的声音,还有草原的风从门缝里吹进来,带着青草和野花的香气,交织在一起,成了一幅画,一首歌,刻在了陈阿笠的心里,这辈子,都忘不掉。
第五章 日斜影长欲登程
婚宴的热闹,从中午一直持续到了下午四点多。
太阳已经落到了西边的草坡上,把天边的云染成了浓烈的橘红色,长长的影子,从蒙古包的门口,一直铺到了草甸上。
蒙古包里的热闹,慢慢降了一点温度。年轻的小伙子们,拉着马,去了旁边的草坡上赛马,姑娘们坐在蒙古包外面,晒着太阳,聊着天,编着辫子,年纪大的牧民们,围坐在一起,喝着茶,聊着天,说着草原上的事,还有的人,躺在草地上,晒着太阳,打着盹,酒足饭饱,格外惬意。
陈阿笠靠在蒙古包的柱子上,喝了一口奶茶,压了压酒意,拿出手机看了看,还是无服务,一点信号都没有。他又看了看车的油表,指针已经稳稳地停在了红线上,再不走,今天晚上,真的要困在这片草原里了。
他来的时候,计划的是今天晚上赶到锡林浩特市区,找个酒店住下,明天再往呼伦贝尔走。现在已经快五点了,就算现在出发,也要天黑之后才能到市区,再晚一点,天黑了,草原里没有路灯,更难走,更容易迷路。
他把手机揣回口袋里,拿起放在旁边的双肩包,拍了拍上面的灰尘,准备走了。
旁边坐着的小伙子,看到他收拾包,赶紧拉住他,用生硬的普通话说:“客人,你要去哪里?晚上还有篝火晚会,住一晚再走嘛,我们给你安排最好的蒙古包。”
周围的人听到了,也都跟着挽留他,说:“是啊,远方来的客人,住一晚再走,晚上的篝火晚会,可热闹了,还有烤全羊,不看可惜了。”
陈阿笠笑着,对着大家拱了拱手,说:“谢谢大家,谢谢大家的热情招待,但是我真的得走了,车快没油了,再不走到不了市区,晚上就要困在草原里了。等下次,下次我一定再来,好好住几天,好好跟大家喝酒。”
大家听他这么说,也不好再挽留了,都笑着跟他挥手,说:“那路上一定要小心,慢点开,到了市区,记得给我们报个平安。”“草原永远欢迎你,随时回来,我们都在。”
陈阿笠心里暖暖的,对着大家鞠了一躬,说:“谢谢大家,今天真的太麻烦你们了,谢谢你们的招待,祝新郎新娘永远幸福,祝大家都平平安安,顺顺利利的。”
说完,他拎着双肩包,转身,朝着蒙古包的门口走过去。
厚重的毡房门帘,挡着外面的风,他伸出手,掀开门帘,外面的风一下子灌了进来,带着草原傍晚的凉意,还有青草的香气,吹得他打了个寒颤,酒意一下子醒了大半。
他刚要迈出门槛,右脚刚抬起来,手腕就被人轻轻攥住了。
那只手很软,带着一点凉意,指尖带着一点点奶香味,力道不重,但是很坚定,稳稳地攥着他的手腕,不让他往前走一步。
陈阿笠愣了一下,猛地回头。
第六章 门帘落处人影拦
门帘在他身后落了下来,挡住了蒙古包里的灯光和热气,也挡住了里面的歌声和笑声。
傍晚的风,吹着他的衣角,天边的橘红色的光,落在面前的姑娘身上,给她镶上了一层金边。
姑娘站在他面前,穿着一身正红色的蒙古袍,领口和袖口,镶着亮闪闪的金色花边,袍子的下摆,绣着蓝色的云纹,针脚细密,一看就是手工绣的。她的头发,梳成了两条长长的辫子,垂在胸前,辫梢系着红色的绒绳,挂着小小的银铃铛,风一吹,叮当作响,声音清脆得像草原上的泉水。
她的个子不算太高,站在他面前,刚好到他的肩膀,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脸颊上带着淡淡的高原红,像草原上盛开的山丹花。她的眼睛很亮,很大,像草原上夜晚的星星,清澈,透亮,带着一点笑意,正看着他,一点都不怯生。
攥着他手腕的,就是她。
陈阿笠一下子就懵了,站在原地,半天没反应过来。他看着眼前的姑娘,脑子里飞速地转着,想不起来自己在哪里见过她,也想不起来自己到底哪里做错了,为什么她要拦住自己。
酒意瞬间醒了个干干净净,他的心跳一下子快了起来,心里咯噔一下,难道是自己随的礼有问题?还是自己刚才喝酒的时候,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还是自己不小心,弄坏了什么东西?
他张了张嘴,想问她怎么了,可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半天没说出一个字,只能愣愣地看着她。
姑娘看着他手足无措的样子,忍不住笑了,嘴角弯起来,露出两个小小的梨涡,眼睛里的笑意更浓了,像盛了一汪草原的湖水。
她松开了攥着他手腕的手,往后退了半步,站在他面前,开口说话了。她的汉语很流利,带着一点点草原的口音,软软的,糯糯的,像风吹过草叶的声音,很好听。
她说:“你等一下,先别走。”
陈阿笠终于回过神来,咽了口唾沫,小心翼翼地问:“请问……有什么事吗?是不是我哪里做得不对,打扰到你们了?对不起啊,我真的是走错路了,不是故意闯进来的,要是有什么做得不对的地方,我给你们道歉。”
他说着,就对着姑娘鞠了一躬,心里慌得不行,生怕自己给人家的婚宴添了麻烦。
姑娘赶紧扶住他,不让他鞠躬,笑着说:“没有没有,你没有做错什么,你别紧张。我叫阿丽玛,是今天新娘萨仁的妹妹,我姐姐,就是今天的新娘子。”
陈阿笠这才反应过来,原来她就是新娘的妹妹,难怪刚才在婚宴上,好像见过她,她一直跟在新娘身边,给新娘端酒,帮新娘整理衣服,只是刚才人太多,太热闹,他没太注意。
他赶紧对着阿丽玛笑了笑,说:“你好你好,我叫陈阿笠,从广东来的,今天真的不好意思,走错路了,闯进了你们的婚宴,给你们添麻烦了。”
阿丽玛摆了摆手,笑着说:“不麻烦,一点都不麻烦。我们草原上的规矩,来了就是客人,你能来参加我姐姐的婚礼,是我们的荣幸,我们高兴还来不及呢,怎么会嫌麻烦。”
她说着,从身后拿出一个蓝色的布包,布包是用手工织的帆布做的,上面绣着白色的云纹,方方正正的,递到了陈阿笠的面前。
陈阿笠看着那个布包,愣了一下,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没敢接,问:“这是……什么?”
阿丽玛把布包往他手里塞,说:“你打开看看。”
陈阿笠犹豫了一下,接过布包,布包沉甸甸的,他打开一看,一下子就愣住了。
布包里,整整齐齐地码着一沓现金,都是崭新的人民币,一百块一张的,他数了一下,三十八张,一共三千八百块,还有一把零钱,加起来,正好是三千八百八十八块,一分不少,就是他刚才随礼的钱。
陈阿笠彻底懵了,拿着布包,抬头看着阿丽玛,半天没说出话来,问:“你……你这是干什么?这钱,我不能收。这是我给新人的随礼,是我的一点心意,祝福他们新婚快乐的,哪有送出去的礼金,又退回来的道理。”
他说着,就把布包往阿丽玛手里塞,要还给她。
阿丽玛却不接,往后退了一步,看着他,脸上的笑容收了一点,眼神变得很认真,很真诚,看着他的眼睛,说:“陈阿笠,我知道,这是你的心意,我们都懂,也都领了。但是我们草原上的规矩,不是这样的。”
第七章 草原规矩重情义
傍晚的风,吹过草甸,掀起一层层的草浪,天边的橘红色,慢慢变成了深紫色,天,一点点暗下来了。
阿丽玛站在风里,辫梢的银铃铛叮当作响,她看着陈阿笠,眼神认真,一字一句地说:“我们草原上的人,世世代代都生活在这里,靠草原吃饭,靠朋友活着。以前的时候,草原上没有路,没有信号,牧民们出去放牧,走得远了,迷了路,或者遇到了风雪,只要看到有蒙古包,不管认识不认识,主人家都会开门,给你一碗热奶茶,给你一块肉,给你找个住的地方,从来不会收你一分钱。”
她的声音很轻,但是很坚定,像草原上的石头,踏踏实实的,落在陈阿笠的心里。
“我们草原人,把情义看得比钱重。你是远方来的客人,迷了路,闯进了我们的婚宴,这就是缘分。我们招待你,给你吃的,给你喝的,是应该的,是我们草原人的本分,怎么能收你的钱呢?”阿丽玛看着他,继续说,“你随了三千八百八十八的礼金,我们都知道,这是你的心意,是你对我姐姐姐夫的祝福,我们心里都记着,一辈子都记着。但是这钱,我们不能收。”
陈阿笠拿着手里的布包,沉甸甸的,像一块石头,压在他的手上,也压在他的心里。他长这么大,参加过无数的婚宴,见过无数的人和事,从来都是随礼随得越多,主人家越高兴,越有面子,从来没有见过,送出去的礼金,主人家特意换了现金,要退回来的。
他看着阿丽玛真诚的眼睛,看着她脸上认真的表情,心里又暖,又感动,还有点不知所措。他说:“阿丽玛,我知道你们草原人热情,重情义,但是这不一样。这是婚宴,是喜事,随礼是我们汉族人的规矩,也是我的一点心意,祝福新人的,你们要是不收,我心里过意不去。我今天白吃白喝了一天,你们这么热情地招待我,我已经很不好意思了,要是再把礼金退给我,我真的没脸走了。”
他又把布包往阿丽玛手里塞,阿丽玛还是不接,两个人推来推去的,谁都不肯收。
就在这个时候,新郎孟和和新娘萨仁,还有阿丽玛的阿爸朝克图大叔,都从蒙古包里走了出来,站在旁边,看着他们,笑着。
朝克图大叔走了过来,拍了拍陈阿笠的肩膀,用不太流利的普通话说:“孩子,你别推了。阿丽玛说的,是我们草原上的老规矩,不能破。你来了,就是我们的客人,是我们的朋友,我们招待朋友,从来不会收钱的。”
孟和也走过来,笑着说:“陈阿笠,我的兄弟,你的心意,我们领了,真的领了。你能来参加我的婚礼,给我送祝福,我已经很高兴了,这比什么都重要。钱,我们不能收,你必须拿回去。”
新娘萨仁也笑着,对着他点了点头,虽然没说话,但是眼神里全是善意和真诚。
陈阿笠看着一家人真诚的脸,手里拿着布包,收也不是,退也不是,站在原地,不知道该怎么办。他心里的感动,像草原上的河水,一点点漫上来,堵得他鼻子发酸。
他走南闯北这么多年,见过太多为了钱争得头破血流的人,见过太多虚情假意,唯利是图的人,从来没想过,在这片遥远的草原上,有这么一群人,把情义看得比钱重,把一个陌生人的善意,看得比几千块钱重要得多。
阿丽玛看着他为难的样子,眼睛转了转,笑着说:“要不这样吧,陈阿笠,我们各退一步,好不好?”
陈阿笠愣了一下,问:“怎么各退一步?”
阿丽玛说:“这钱,我们先不收,但是你也不能现在就走。我们草原上还有个规矩,婚宴上随了最重礼金的客人,是我们最尊贵的客人,必须留下来,参加完三天的婚礼,给新人唱完祝福歌,送完祝词,才能走。你今天随的礼金,是所有客人里最多的,你就是我们今天最尊贵的客人。你要是现在就走了,就是看不起我们草原人,看不起我们这个家,我们会被草原上的人笑话的,说我们招待不周,把最尊贵的客人气走了。”
她说着,看着陈阿笠,眼睛里带着一点恳求,一点狡黠,还有一点期待,像草原上的小狐狸,看着他,等着他的回答。
陈阿笠看着她的眼睛,又看了看旁边朝克图大叔和孟和一家人期待的脸,心里的那点犹豫,瞬间就烟消云散了。
他本来就是出来散心的,没有固定的目的地,没有固定的行程,去哪里,待多久,都无所谓。锡林浩特市区什么时候都能去,呼伦贝尔也什么时候都能去,可这样的草原婚宴,这样热情真诚的一家人,这样的缘分,错过了,这辈子可能都不会再有了。
他深吸了一口气,把手里的布包收了起来,放进了自己的双肩包里,看着阿丽玛,看着朝克图大叔一家人,笑着点了点头,说:“好,我不走了,我留下来,参加完三天的婚礼,给新人送祝福。”
他的话音刚落,阿丽玛一下子就笑了起来,眼睛弯成了月牙,脸上的梨涡更深了,像草原上盛开的花,一下子就亮了起来。朝克图大叔和孟和一家人,也都笑了起来,拍着手,高兴得不行。
阿丽玛对着他伸出手,笑着说:“欢迎你留下来,陈阿笠。接下来的三天,我给你当翻译,当向导,带你看看我们的草原。”
陈阿笠看着她伸过来的手,笑着,伸手握了上去。她的手很软,带着一点凉意,还有一点点奶香味,握在一起的时候,他的心跳,莫名地快了一拍。
天边的最后一点光,落了下去,草原上的天,彻底暗了下来。远处的蒙古包里,亮起了灯,暖黄色的光,从蒙古包的窗户里透出来,像落在草原上的星星。风里的凉意更重了,但是陈阿笠的心里,却暖烘烘的,像揣了一个小太阳。
他不知道,自己一时冲动的这个决定,会彻底改变他往后的人生。他也不知道,这场误入的婚宴,这个拦住他脚步的姑娘,会成为他这辈子,最珍贵的缘分。
第八章 毡房夜话月分明
草原的夜,来得快,也来得静。
天刚黑下来,草原上就彻底安静了,只有风吹过草甸的声音,还有远处传来的几声马嘶,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别的声音。和佛山的夜晚不一样,这里没有车水马龙,没有霓虹灯,没有没完没了的噪音,只有无边无际的安静,和满天的星星。
婚宴的热闹,却没有因为天黑停下来,反而更热闹了。
最大的蒙古包前面,空地上,堆起了一大堆篝火,干柴被点燃,熊熊的火焰燃了起来,窜起一人多高,把周围的草地,都照得通红。暖黄色的火光,映在每个人的笑脸上,把草原的夜,都烘得暖烘烘的。
篝火旁边,摆着一个烤全羊的架子,整只剥好的羊,架在架子上,刷着酱料,在火上慢慢烤着,油滴在火里,滋滋作响,散发出浓郁的香气,飘得很远很远。
马头琴的声音,又响起来了,欢快又热烈,和白天的悠扬不一样,晚上的琴声,带着草原人独有的豪迈和奔放,像奔腾的马群,像呼啸的风。
大家围着篝火,手拉着手,唱着歌,跳着舞,笑声,歌声,琴声,混着篝火燃烧的噼啪声,在草原的夜里,传得很远很远。
陈阿笠也被拉进了跳舞的队伍里,白天的时候,他还有点拘谨,笨手笨脚的,现在,他彻底放开了,跟着大家的脚步,踩着琴声的节奏,跳着,笑着,哪怕跳得不好,也跳得格外开心。
阿丽玛就站在他旁边,陪着他一起跳,给他喊着节奏,教他怎么踩步子,她的辫子甩起来,辫梢的银铃铛叮当作响,和她的笑声混在一起,格外好听。她跳得很好,脚步轻快,像草原上的小鹿,火光映在她的脸上,她的眼睛亮得像星星,看着陈阿笠,笑着,眼里的光,比篝火还要亮。
跳累了,两个人就退出来,坐在篝火旁边的草地上,看着大家跳舞,唱歌。阿丽玛给陈阿笠递过来一碗热奶茶,还有一块刚烤好的羊肉,说:“快吃点,垫垫肚子,跳了这么久,肯定饿了。”
陈阿笠接过奶茶和羊肉,说了声谢谢,咬了一口烤羊肉,外焦里嫩,带着酱料的香味,还有羊肉本身的鲜香,好吃得他差点把舌头吞下去。
他一边吃,一边看着眼前的篝火,看着围着篝火唱歌跳舞的人们,看着远处无边无际的草原,看着天上密密麻麻的星星,心里格外平静,格外踏实。
他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感觉。在佛山的时候,他每天都忙忙碌碌的,脑子里全是生意,全是订单,全是货款,每天都过得很焦虑,很慌张,哪怕躺在床上,也睡不着,脑子里全是事,从来没有这么平静过,这么踏实过。
好像这片草原,有什么魔力,能把他心里的那些焦虑,那些烦恼,那些压力,全都吹散了,只剩下眼前的热闹,眼前的温暖,眼前的星空。
阿丽玛坐在他旁边,看着他发呆的样子,笑着问:“在想什么呢?”
陈阿笠回过神来,笑了笑,说:“没想什么,就是觉得,这里真好,比我想象中的草原,还要好。”
阿丽玛也笑了,抬头看了看天上的星星,说:“我们草原,本来就很好。春天的时候,草发芽了,到处都是绿的,开满了野花;夏天的时候,草长得最旺,羊群马群在草地上跑,可热闹了;秋天的时候,草黄了,像金色的海,打草的时候,整个草原都是草的香味;冬天的时候,下了雪,到处都是白的,安安静静的,也很好看。”
她说起草原的时候,眼睛里全是光,全是热爱,像在说自己最珍贵的宝贝。
陈阿笠看着她的样子,心里一动,问:“你一直都生活在草原上吗?”
阿丽玛摇了摇头,说:“也不是,我小学和初中,是在旗里的学校读的,高中去了呼和浩特,现在在呼和浩特读大学,学的是畜牧专业,今年大三了,放假了,回来参加我姐姐的婚礼。”
陈阿笠愣了一下,有点惊讶,说:“你在呼和浩特读大学?学畜牧?”
“对啊。”阿丽玛点了点头,笑着说,“我们草原上的孩子,从小就跟牛羊马打交道,我阿爸是牧民,我从小就跟着他放羊,骑马,对这些东西,有感情。现在很多牧民,还是用老办法养羊,产量不高,羊的品种也不好,遇到灾年,就会损失很多。我学畜牧,就是想毕业之后,回草原来,帮着阿爸,帮着周围的牧民们,用科学的办法养羊,改良品种,让大家的日子,都过得好一点。”
她说起自己的理想的时候,眼睛亮得惊人,脸上带着坚定的表情,一点都不像个还没毕业的大学生,像个已经做好了准备,要奔赴自己理想的战士。
陈阿笠看着她,心里的敬佩,油然而生。他见过太多的大学生,毕业之后都想往大城市跑,往南方跑,想留在繁华的都市里,过好日子,很少有人,愿意从大城市回到草原,回到这片偏远的地方,做这么辛苦的事情。
他说:“你真厉害,很了不起。现在很少有人,愿意回到草原,做这些事情了。”
阿丽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摆了摆手,说:“这有什么了不起的,草原是我的家,我生在这里,长在这里,这里有我的阿爸阿妈,有我的姐姐姐夫,有我的羊群,有我的根。我读了书,学了本事,当然要回来,为我的家,做点事情。”
她顿了顿,转头看着陈阿笠,问:“那你呢?你是广东的,怎么会一个人,跑到这么远的草原来?还走错了路,闯进了我们的婚宴。”
陈阿笠看着篝火里跳动的火焰,沉默了一会儿,把自己的事情,一点点告诉了阿丽玛。告诉她,自己在佛山开陶瓷厂,生意不好,压力很大,父母催婚,心里很烦,所以就一个人开着车,出来散心,没有目的地,一路往北开,就开到了草原里,结果导航失灵,迷了路,误打误撞,闯进了她姐姐的婚宴。
他没有隐瞒,也没有掩饰,把自己的烦恼,自己的压力,自己的迷茫,全都告诉了阿丽玛。在佛山的时候,这些话,他从来没有跟任何人说过,跟父母说,怕他们担心,跟朋友说,怕他们笑话,跟工人说,怕他们慌,只能自己一个人扛着,憋在心里。
可在这片草原上,在这个刚认识了几个小时的姑娘面前,他毫无保留地,把心里的话,全都倒了出来。
阿丽玛安静地听着,没有打断他,就坐在他旁边,看着他,眼神里全是理解,没有一点同情,也没有一点笑话他的意思。
等他说完,阿丽玛沉默了一会儿,抬头看了看天上的星星,说:“陈阿笠,你看天上的星星。我们草原上的人,放牧的时候,走得远了,迷了路,不会慌,只要抬头看看天上的星星,找到北斗星,就知道方向了,就能找到回家的路。”
她转头看着陈阿笠,眼神认真,说:“人也一样,有时候走得远了,走得累了,迷了路,不用慌,停下来,歇一歇,看看天上的星星,听听自己心里的声音,就知道该往哪里走了。你出来散心,不就是为了这个吗?”
陈阿笠看着她的眼睛,看着她眼里的星星,心里像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一下子就通透了。
是啊,他出来散心,不就是为了这个吗?为了停下来,歇一歇,听听自己心里的声音,找到自己的方向。
他抬头,看着天上的星星。草原的夜空,干净得没有一点杂质,密密麻麻的星星,铺满了整个天空,像撒了一地的碎钻,亮得晃眼。银河像一条发光的带子,横跨在整个天空上,他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这么亮的星星。
在佛山的时候,晚上抬头,只能看到灰蒙蒙的天,偶尔能看到几颗星星,根本看不到银河,更别说这么多密密麻麻的星星了。
他和阿丽玛,就坐在篝火旁边的草地上,看着天上的星星,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他给她讲广东的样子,讲佛山的陶瓷,讲早茶的虾饺烧卖,讲水乡的乌篷船,讲南方的雨,一下就是半个月。她给他讲草原的样子,讲春天接羔,夏天放牧,秋天打草,冬天守着羊群,讲草原上的马,草原上的狼,草原上的风,草原上的四季。
篝火慢慢小了下去,变成了一堆红红的炭火,周围的人,也慢慢散了,回蒙古包休息了,草原的夜,又安静了下来,只有风吹过草甸的声音,还有远处偶尔传来的马嘶。
两个人还坐在那里,聊着天,好像有说不完的话,哪怕不说话的时候,安安静静地坐着,看着天上的星星,也觉得很舒服,很自在,一点都不尴尬。
陈阿笠的心里,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感觉。和一个刚认识了一天的姑娘,坐在草原的夜里,看着星星,聊着天,心里平静又温暖,像认识了很多年的老朋友一样。
他看着阿丽玛的侧脸,火光映在她的脸上,她的睫毛很长,鼻子很挺,嘴角带着淡淡的笑,看着天上的星星,眼睛亮得惊人。他的心跳,又莫名地快了起来,像有一只小鹿,在心里撞来撞去。
他突然觉得,自己这次走错路,不是倒霉,是幸运。如果不是导航失灵,不是走错路,他这辈子,都不会来到这片草原,不会遇到这场婚宴,不会遇到这个叫阿丽玛的姑娘。
第九章 晓色初开马蹄声
草原的清晨,来得格外早。
天刚蒙蒙亮,东边的地平线上,就泛起了淡淡的鱼肚白,一点点染亮了整个天空。陈阿笠是被外面的马蹄声吵醒的,哒哒的马蹄声,由远及近,又由近及远,混着牧民们赶羊的吆喝声,还有羊群咩咩的叫声,从蒙古包外面传进来,格外清晰。
他睁开眼睛,愣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自己在哪里。
昨天晚上,聊到后半夜,他才回了蒙古包。朝克图大叔给他安排了一个单独的蒙古包,就在主蒙古包的旁边,不大,但是收拾得干干净净,地上铺着崭新的羊毛毡子,中间放着一张小桌子,旁边是铺得厚厚的被褥,软乎乎的,带着阳光和羊毛的香气。
草原的晚上,很冷,哪怕是夏天,后半夜的温度也降到了十几度,但是蒙古包里,烧着炉子,暖烘烘的,一点都不冷。他躺在厚厚的被褥里,听着外面草原的风声,睡得格外香,格外踏实,连梦都没做一个,这是他这大半年来,睡得最好的一觉。
他坐起来,伸了个懒腰,浑身都舒展了,一点都没有平时睡醒之后的疲惫感。他穿好衣服,叠好被褥,拉开蒙古包的门,走了出去。
清晨的草原,空气格外清新,带着青草和露水的香气,深吸一口,整个肺腑都凉丝丝的,舒服得不行。东边的地平线上,太阳已经露出了一点头,金红色的光,把天边的云,把远处的草甸,都染成了金色,整个草原,都笼罩在一层薄薄的晨光里,像一幅画。
草叶上,挂着晶莹的露水,风一吹,就落了下来,打湿了他的裤脚,凉丝丝的。远处的草坡上,牧民们赶着羊群,慢慢走着,羊群像一团团白色的云,在金色的草甸上慢慢移动。几匹马,站在不远处的草地上,甩着尾巴,低着头吃草,看到他出来,抬起头,看了他一眼,又低下头,继续吃草。
整个草原,安安静静的,只有风吹过草叶的声音,羊群的叫声,还有远处传来的几声鸟鸣,干净得像水洗过一样。
陈阿笠站在蒙古包门口,看着眼前的草原,看着日出,深吸了一口气,觉得整个人都被洗干净了,从头到脚,都透着舒服。
就在这个时候,哒哒的马蹄声,从远处传了过来,越来越近。
陈阿笠抬头一看,就看到一匹棕色的马,朝着他跑了过来,马上骑着一个姑娘,穿着牛仔外套,牛仔裤,扎着高马尾,头发被风吹得飘了起来,手里攥着缰绳,骑得又稳又快,英姿飒爽的。
是阿丽玛。
她骑着马,跑到陈阿笠面前,轻轻一拉缰绳,马就稳稳地停了下来,前蹄抬了一下,打了个响鼻。阿丽玛坐在马上,低头看着陈阿笠,笑着说:“醒啦?睡得好不好?”
晨光落在她的脸上,她的眼睛亮得像清晨的星星,脸上带着灿烂的笑,额前的碎发被风吹得贴在额头上,格外好看。
陈阿笠看着她,笑着说:“睡得特别好,好久没睡得这么香了。你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还骑马。”
阿丽玛笑着,翻身从马上跳了下来,动作干脆利落,一点都不拖泥带水。她拍了拍马脖子,马温顺地蹭了蹭她的胳膊,她说:“我们草原上的人,都起得早,要去看看羊群,看看马群。我阿爸说,今天天气好,让我带你去草原上转转,看看我们的夏营地,看看羊群。”
她说着,从马背上拿下一个保温桶,递到陈阿笠面前,说:“给你带的早饭,刚熬好的奶茶,还有奶皮子和炒米,你先吃点,垫垫肚子,我们一会儿就出发。”
陈阿笠接过保温桶,沉甸甸的,打开盖子,热气一下子就冒了出来,带着奶茶的咸香,还有奶皮子的香气。他心里暖暖的,看着阿丽玛,说:“谢谢你,阿丽玛,还特意给我带早饭。”
阿丽玛摆了摆手,笑着说:“谢什么,你是我们的客人,当然要照顾好你。快吃吧,吃完了,我教你骑马。”
陈阿笠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说:“真的?你要教我骑马?”
他长这么大,从来没骑过马,只在电视上看过,昨天看着草原上的小伙子们骑马,英姿飒爽的,他心里早就羡慕得不行,只是不好意思说。
“当然是真的。”阿丽玛笑着说,“来我们草原,怎么能不骑马呢?放心,我教你,保证你一上午就能学会,很简单的。”
陈阿笠高兴得不行,赶紧打开保温桶,喝了一口热奶茶,暖烘烘的,顺着喉咙滑下去,舒服得不行。他就着奶皮子和炒米,几口就把奶茶喝完了,吃饱喝足,浑身都有劲了。
阿丽玛看着他吃完,笑着说:“走,我带你去挑马,给你挑一匹温顺一点的,好骑的。”
她带着陈阿笠,往旁边的马圈走过去。马圈是用木栅栏围起来的,里面养着十几匹马,有棕色的,黑色的,白色的,个个都膘肥体壮,油光水滑的,看到他们过来,都抬起头,打着响鼻。
阿丽玛走到一匹白色的马面前,拍了拍马脖子,说:“这匹马叫白云,今年五岁了,性格特别温顺,从来不会乱蹦乱跳,最适合新手骑了,就它了。”
白云好像听懂了她的话,低下头,蹭了蹭阿丽玛的手,又看了看陈阿笠,打了个响鼻,眼神很温顺,一点都不凶。
阿丽玛给白云套上马鞍,系好缰绳,动作熟练利落,很快就收拾好了。她牵着马,走到陈阿笠面前,说:“来,我教你怎么上马。左脚踩住马镫,手抓住缰绳,一使劲,就上来了,很简单。”
陈阿笠看着眼前的马,比他还高,心里有点慌,有点害怕,长这么大,他从来没跟这么大的动物这么近距离接触过。
阿丽玛看着他紧张的样子,笑着说:“别怕,白云很温顺的,不会欺负你的,我牵着它,它不会动的。”
陈阿笠深吸了一口气,点了点头,按照阿丽玛说的,左脚踩住马镫,手抓住缰绳,右腿一使劲,翻身上了马。刚坐上去的时候,他心里慌得不行,手死死地抓住缰绳,身体绷得紧紧的,一动都不敢动,生怕马一动,他就摔下来。
阿丽玛看着他紧张的样子,忍不住笑了,说:“别紧张,放松一点,身体坐直,手不要抓缰绳抓得那么紧,轻轻握着就好,你抓得越紧,马越紧张。”
她牵着马的缰绳,慢慢往前走,一边走,一边教陈阿笠,怎么握缰绳,怎么控制方向,怎么夹马肚子,让马往前走,怎么拉缰绳,让马停下来。
陈阿笠学得很认真,一点点放松下来,按照阿丽玛说的,慢慢调整自己的姿势,轻轻握着缰绳,身体跟着马的步子,慢慢晃动着。
白云真的很温顺,一步一步,走得稳稳的,一点都不着急,也不乱跑,像知道他是新手一样,特意放慢了脚步。
走了几圈,陈阿笠慢慢找到了感觉,不害怕了,也敢自己握着缰绳,让马慢慢往前走了。阿丽玛就松开了牵着马的手,骑着自己的马,跟在他旁边,陪着他慢慢走,时不时提醒他,调整姿势,控制方向。
太阳慢慢升了起来,越升越高,金色的阳光,洒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草叶上的露水,被太阳一晒,慢慢蒸发了,空气中,全是青草和阳光的香气。
陈阿笠骑着马,慢慢走在草甸上,风从耳边吹过来,掀动他的衣角,看着眼前一望无际的草原,看着远处的羊群,看着天上的白云,心里的那些烦恼,那些压力,那些焦虑,像被风吹散了一样,烟消云散了。
他慢慢加快了速度,夹了夹马肚子,白云慢慢跑了起来,风从耳边吹过,呼呼作响,他骑着马,在草原上跑着,笑着,像一只终于飞出了笼子的鸟,自由,畅快。
阿丽玛骑着马,跟在他旁边,看着他开心的样子,也笑了起来,大声喊着他的名字:“陈阿笠,慢点跑,注意安全!”
她的声音,顺着风,飘到陈阿笠的耳朵里,他回头,看着阿丽玛,笑着,挥了挥手,心里像开满了花,甜丝丝的。
他从来没有这么自由,这么开心过。
第十章 羊群漫过碧草坡
骑着马,走了大概一个多小时,就到了朝克图大叔家的夏营地。
夏营地在一片平缓的草坡上,旁边有一条弯弯的小河,河水清清的,哗啦啦地流着,河边长满了绿油油的草,还有五颜六色的野花,开得正盛。
草坡上,到处都是羊群,一团团白色的,像撒在绿色草甸上的珍珠,漫过了整个碧草坡,咩咩的叫声,顺着风传过来,此起彼伏,格外热闹。
朝克图大叔,正坐在草坡上的一块石头上,手里拿着羊鞭,看着羊群,嘴里哼着蒙语的小调,看到他们骑着马过来,笑着站了起来,朝着他们挥了挥手。
陈阿笠和阿丽玛,骑着马,走到草坡前,翻身下了马,把马拴在旁边的木桩上,朝着朝克图大叔走了过去。
“阿爸,我们来了。”阿丽玛笑着,走到朝克图大叔身边,挽住了他的胳膊。
朝克图大叔笑着,拍了拍她的手,然后看着陈阿笠,说:“孩子,骑马学得怎么样?好不好玩?”
陈阿笠笑着,挠了挠头,说:“很好玩,阿丽玛教得好,我已经学会了,能自己骑着跑了。谢谢您,大叔,还特意让她带我出来玩。”
朝克图大叔哈哈大笑,拍了拍他的肩膀,说:“谢什么,来了草原,就是自己家,想怎么玩,就怎么玩。我们草原,别的没有,就是地方大,草好,水好,空气好,你好好玩,多住几天。”
他说着,拉着陈阿笠,坐在了旁边的石头上,指着眼前的羊群,给他介绍:“你看,这些羊,都是我们家的,一共三百多只,都是乌珠穆沁羊,我们草原上最好的羊,肉好吃,长得也壮。”
陈阿笠顺着他指的方向看过去,羊群里的羊,个个都膘肥体壮,白色的毛,油光水滑的,低着头,啃着草,时不时抬起头,咩咩叫两声,很是可爱。
他长这么大,只在超市里见过切好的羊肉,从来没见过这么多活生生的羊,漫山遍野的,像一片白色的海,心里觉得很新奇,也很震撼。
朝克图大叔,给他讲起了草原上的羊群,讲怎么放羊,怎么给羊接生,怎么剪羊毛,怎么给羊治病,怎么看草情,什么时候该转场,什么时候该打草,什么时候该给羊配种。
他说得很慢,用不太流利的普通话,一句一句地讲着,脸上带着骄傲的表情,眼里全是对羊群,对草原的热爱。他的手,很粗糙,布满了老茧,还有很多伤疤,那是一辈子和草原,和羊群打交道,留下的痕迹,但是他的手,很稳,拿着羊鞭的时候,格外坚定。
陈阿笠安静地听着,听得格外认真。他从来没有接触过这些东西,从来不知道,养羊有这么多的学问,有这么多的讲究。他以前总觉得,牧民们放羊,就是把羊赶到草地上,让它们自己吃草就行了,没想到,里面有这么多的门道,要照顾好几百只羊,要靠这些羊过日子,要应对草原上的风雪,干旱,狼灾,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情。
可朝克图大叔,说起这些的时候,脸上没有一点抱怨,只有热爱,只有踏实。他一辈子生活在这片草原上,靠草原吃饭,靠羊群活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简简单单,踏踏实实,把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陈阿笠看着朝克图大叔,看着他脸上被草原的风和太阳,刻下的皱纹,看着他眼里的平和和坚定,心里很受触动。
他在佛山,住着大房子,开着好车,手里管着一个几十人的陶瓷厂,看起来风光无限,可他每天都过得很焦虑,很慌张,心里空落落的,没有一点踏实的感觉。可朝克图大叔,一辈子守着这片草原,守着几百只羊,日子过得简单,却活得格外踏实,格外平和,眼里有光,心里有根。
他突然明白,人活着,最重要的,不是有多少钱,有多大的生意,有多风光,而是心里有没有根,有没有自己热爱的东西,有没有踏踏实实过日子的底气。
阿丽玛坐在旁边,听着阿爸给陈阿笠讲草原的事情,时不时补充两句,给他解释一些他听不懂的词,给他讲自己小时候,跟着阿爸放羊的趣事,讲自己小时候,为了追一只跑丢的小羊,在草原里迷了路,阿爸找了她半夜,找到她的时候,没有骂她,只是把她背回了家,给她煮了热奶茶。
她说起这些的时候,笑得格外开心,眼里全是幸福的光。陈阿笠看着她的笑脸,也跟着笑,心里暖暖的。
太阳慢慢升到了头顶,到了中午,草原上的风,也变得暖烘烘的。朝克图大叔,从旁边的蒙古包里,拿出了早上带来的饭,有手把肉,有奶食,有面片汤,还有一壶奶茶,三个人,坐在草坡上,晒着太阳,吃着午饭,聊着天,格外惬意。
吃饭的时候,朝克图大叔问起了广东的事情,问起了佛山的陶瓷,陈阿笠就给他们讲,陶瓷是怎么做的,怎么拉坯,怎么上釉,怎么烧制,怎么在陶瓷上画画,讲佛山的陶瓷文化,讲那些精美的陶瓷艺术品。
朝克图大叔和阿丽玛,听得津津有味,眼睛瞪得大大的,觉得很新奇,很神奇。他们只在超市里见过陶瓷的碗碟,从来不知道,陶瓷是怎么做出来的,还有这么多的门道。
阿丽玛看着陈阿笠,眼里全是敬佩,说:“陈阿笠,你真厉害,懂这么多东西,还会做陶瓷,太了不起了。”
陈阿笠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这有什么了不起的,我从小就跟着我阿爸,在陶瓷厂里长大,天天跟这些东西打交道,耳濡目染的,就学会了。跟你比起来,差远了,你懂这么多草原上的知识,懂畜牧,会骑马,会放羊,我这些,都不算什么。”
朝克图大叔哈哈大笑,说:“你们两个,都厉害,都有本事。年轻人,有本事,有想法,是好事。”
三个人坐在草坡上,笑着,聊着天,太阳晒在身上,暖烘烘的,风从河边吹过来,带着河水的湿气,还有野花的香气,羊群在旁边的草坡上,慢悠悠地吃着草,咩咩的叫声,时不时传过来,日子过得慢腾腾的,舒服得不行。
陈阿笠看着眼前的草原,看着身边的朝克图大叔和阿丽玛,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头,要是能一直这样,就好了。不用想生意上的事,不用想催款的电话,不用想父母的唠叨,就安安静静地待在这片草原上,每天看看日出日落,放放羊,骑骑马,喝喝奶茶,身边有喜欢的人,日子简单又踏实,多好。
他被自己的这个念头,吓了一跳,但是心里,却又忍不住地期待。
第十一章 雨落草原草色新
下午的时候,天慢慢变了。
刚才还蓝得透亮的天,不知道什么时候,飘来了一大片乌云,黑压压的,从远处的天边,慢慢压了过来,把太阳都遮住了,草原上的光线,一下子就暗了下来。
风也变了,刚才还暖烘烘的风,一下子就凉了下来,吹得草甸哗哗作响,远处的羊群,也停下了吃草,抬起头,看着天边,咩咩地叫了两声,慢慢往一起聚。
朝克图大叔抬头看了看天,说:“要下雨了,草原上的雨,来得快,我们赶紧收拾东西,去蒙古包里躲一躲。”
陈阿笠和阿丽玛,赶紧站起来,收拾好地上的东西,放进旁边的蒙古包里,把羊群往一起赶,赶到蒙古包旁边的围栏里,怕一会儿下雨,羊群跑散了。
刚把羊群赶进围栏里,雨就下了起来。
先是几滴大大的雨点,砸在草地上,砸在蒙古包的顶上,噼里啪啦的响,紧接着,密密麻麻的雨,就落了下来,像断了线的珠子,从天上倒下来,瞬间就把整个草原,都笼罩在了雨幕里。
三个人,躲在蒙古包里,听着外面的雨声,看着外面的雨幕。蒙古包的门开着,能看到外面的雨,哗啦啦地下着,打在草地上,溅起小小的水花,草叶被雨打得弯下了腰,远处的草坡,都变得朦朦胧胧的,像蒙上了一层纱。
草原的雨,来得急,下得大,但是也停得快。
下了大概半个多小时,雨就慢慢停了,乌云散了,太阳又从云里钻了出来,金色的阳光,重新洒在了草原上。
陈阿笠和阿丽玛,推开蒙古包的门,走了出去。
雨后的草原,空气格外清新,带着泥土和青草的香气,还有野花的甜香,深吸一口,甜丝丝的,舒服得不行。草叶上,挂满了晶莹的雨珠,太阳一照,亮晶晶的,像撒了一地的珍珠。
被雨洗过的草原,草色更绿了,绿得发亮,像一块巨大的绿宝石,铺在天地之间。远处的小河,被雨水灌满了,水流得更急了,哗啦啦地响着,像唱着歌。
就在这个时候,阿丽玛突然拉了拉陈阿笠的胳膊,指着天上,说:“陈阿笠,你看!彩虹!”
陈阿笠抬头,顺着她指的方向看过去,一下子就愣住了。
天上,挂着两道彩虹,一上一下,一道颜色深,一道颜色浅,弯弯的,像两座七彩的桥,横跨在整个天空上,红橙黄绿青蓝紫,七种颜色,清清楚楚,鲜艳得晃眼,衬着被雨洗得干干净净的蓝天,还有大朵大朵的白云,好看得让人说不出话来。
他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见过双彩虹,更没有见过这么鲜艳,这么完整的彩虹,像画出来的一样,不,比画里的还要好看,还要震撼。
“天呐,太好看了。”陈阿笠忍不住感叹,拿出手机,对着彩虹,不停地拍照,想把这美丽的瞬间,留下来。
阿丽玛站在他旁边,看着天上的彩虹,笑着说:“我们草原上,夏天的雨过后,经常会有彩虹,有时候,还会有三道彩虹呢。我们草原上的人说,看到彩虹,就是有好运要来了。”
陈阿笠放下手机,看着身边的阿丽玛,又看了看天上的彩虹,心里想,他已经遇到好运了。如果不是走错路,不是误入了那场婚宴,他这辈子,都不会来到这片草原,不会看到这么美的彩虹,不会遇到眼前这个姑娘。
两个人,站在草坡上,看着天上的彩虹,看着远处的草原,看着被雨洗过的蓝天和白云,都没有说话,但是气氛格外舒服,格外安静,风从身边吹过来,带着雨后的青草香气,吹起阿丽玛的马尾,她的发梢,扫过陈阿笠的胳膊,痒痒的,他的心跳,又莫名地快了起来。
彩虹慢慢淡了下去,一点点消失在了蓝天里。太阳越升越高,草地上的雨水,慢慢蒸发了,草原上,又恢复了热闹,羊群从围栏里放了出来,又漫过了碧草坡,咩咩地叫着,低着头吃草,几只小鸟,从草地上飞起来,叽叽喳喳地叫着,掠过天空,远处的马群,甩着尾巴,在草地上跑着,打着响鼻。
阿丽玛看着陈阿笠,笑着说:“走,我带你去河边看看,雨后的河边,有蘑菇,还有野草莓,可好吃了。”
陈阿笠眼睛一亮,说:“真的?还有野草莓?”
“当然了。”阿丽玛笑着说,“我们草原上的野草莓,小小的,甜甜的,比超市里卖的,好吃多了,就在河边的草丛里,雨后最多了。”
她说着,就拉着陈阿笠的胳膊,往河边跑。她的手,软软的,暖暖的,拉着他的胳膊,他的心跳,快得像要跳出嗓子眼,脸也有点红,任由她拉着,往河边跑。
两个人,跑在绿油油的草地上,脚下的草,软软的,带着雨水的湿气,风从耳边吹过来,带着青草和野花的香气,两个人笑着,跑着,像两个无忧无虑的孩子。
河边的草丛里,果然有很多野草莓,小小的,红红的,藏在绿色的叶子下面,像一颗颗小小的红宝石。阿丽玛蹲下来,拨开草丛,摘下一颗,擦了擦,递到陈阿笠面前,说:“你尝尝,可甜了。”
陈阿笠接过野草莓,放进嘴里,轻轻一咬,甜甜的汁水,就在嘴里爆开了,带着一点点酸,还有一股清香味,果然比超市里卖的大棚草莓,好吃太多了。
“好吃,太甜了。”陈阿笠眼睛一亮,笑着说。
阿丽玛看着他开心的样子,也笑了,蹲下来,和他一起,在草丛里摘野草莓,两个人一边摘,一边吃,手指都被野草莓的汁水,染成了红色,脸上都沾了草屑,像两个调皮的孩子,笑得格外开心。
摘了满满一帽子野草莓,两个人坐在河边的石头上,看着清清的河水,哗啦啦地流着,河里的小鱼,游来游去,时不时跳出水面,溅起小小的水花。两个人分着吃野草莓,你一颗,我一颗,甜甜的,甜到了心里。
陈阿笠看着身边的阿丽玛,她的脸上,沾了一点草屑,嘴角带着甜甜的笑,眼睛亮得像星星,阳光落在她的脸上,好看得让人移不开眼睛。
他突然觉得,自己这次出来散心,最大的收获,不是看到了美丽的草原,不是看到了双彩虹,而是遇到了这个叫阿丽玛的姑娘。
第十二章 三日宴罢意难平
三天的时间,过得飞快,像草原上的风,一眨眼,就过去了。
这三天里,陈阿笠彻底融入了这场草原的婚宴,也融入了这片草原。
他跟着孟和和阿丽玛,接待来参加婚宴的亲戚朋友,给客人倒酒,递烟,陪着客人喝酒,聊天,给大家唱广东的祝福歌,虽然大家听不懂歌词,但是都听得津津有味,给他鼓掌,给他敬酒,都把他当成了自家人。
他跟着朝克图大叔,去草原上放羊,去看马群,去河边打水,去捡牛粪,学着做草原上的活计,虽然做得不好,笨手笨脚的,但是大家都不笑话他,都耐心地教他,他也学得很认真,乐在其中。
他跟着阿丽玛,在草原上骑马,去看草原的日出日落,去摘野草莓,去采蘑菇,去看星星,两个人有说不完的话,从早上聊到晚上,哪怕不说话,安安静静地待在一起,也觉得很舒服,很自在。
这三天,是陈阿笠这大半年来,过得最开心,最踏实,最无忧无虑的三天。他不用想生意上的事,不用想催款的电话,不用想父母的唠叨,不用端着架子,不用应付任何人,他就只是他自己,陈阿笠,一个普普通通的年轻人,可以放肆地笑,放肆地玩,放肆地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他越来越喜欢这片草原,喜欢草原上的人,喜欢草原上的风,喜欢草原上的日出日落,喜欢草原上的星星,更喜欢,那个叫阿丽玛的姑娘。
他知道,自己对阿丽玛动心了。从她拦住他的那一刻,从她给他讲草原的规矩那一刻,从她陪着他看星星,听他说心里话那一刻,从她教他骑马,陪着他在草原上跑那一刻,他就一点点动心了。
他喜欢她的真诚,喜欢她的善良,喜欢她的开朗,喜欢她眼里对草原的热爱,喜欢她说起自己理想时,眼里的光,喜欢她笑起来的样子,喜欢她的一切。
可他也知道,自己是广东的,她是内蒙的,两个人隔着几千公里的距离,一个在南方的水乡,一个在北方的草原,隔着万水千山。他的家在佛山,他的陶瓷厂在佛山,他的根在那里,而她的根,在这片草原上,她毕业之后,要回到草原,要在这里生活。
两个人,隔着太远的距离,有着完全不一样的生活,不一样的人生轨迹。
所以,哪怕他再动心,再喜欢,也不敢说出口,只能把这份喜欢,藏在心里,不敢让她知道,也不敢让任何人知道。
三天的婚宴,终于结束了。
来参加婚宴的亲戚朋友,都陆陆续续地走了,骑着马,开着车,带着祝福,离开了草原,热闹了三天的蒙古包群,慢慢安静了下来,只剩下朝克图大叔一家人,还有陈阿笠。
陈阿笠,也该走了。
他的假期,已经过半了,再不走,就来不及赶回广东了。厂里的事情,还有很多等着他回去处理,父母也天天给他打电话,问他什么时候回去,他不能再在这里待下去了。
早上起来,他就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把换洗衣物,相机,充电宝,还有这几天拍的照片,都收拾进双肩包里。收拾东西的时候,他的动作很慢,心里像堵了一块石头,沉甸甸的,舍不得,舍不得这片草原,舍不得这里的人,更舍不得阿丽玛。
他收拾好东西,走出蒙古包的时候,朝克图大叔和阿姨,已经在外面等着他了,手里拎着好几个大包小包,看到他出来,笑着迎了上来。
阿姨把手里的大包小包,往他手里塞,说:“孩子,这些,你拿着,路上吃。有我们自己做的奶豆腐,奶皮子,牛肉干,还有炒米,都是我们草原上的东西,你带回广东,给你的家人也尝尝。”
陈阿笠看着手里的大包小包,沉甸甸的,心里暖暖的,鼻子一酸,差点掉下眼泪来,说:“阿姨,谢谢您,不用这么多,我拿不了,太麻烦你们了。”
“不麻烦,不麻烦。”阿姨笑着说,“你是我们的客人,是我们的朋友,给你带点东西,是应该的。你下次再来草原,阿姨还给你做手把肉,熬奶茶。”
朝克图大叔,也递过来一个盒子,说:“孩子,这个,你拿着,留个纪念。”
陈阿笠接过盒子,打开一看,里面是一把手工做的蒙古刀,刀柄是牛角做的,上面镶着银饰,刀鞘上,刻着精美的草原纹样,一看就是手工做的,很精致,很珍贵。旁边还有一个银碗,擦得锃亮,上面也刻着草原的云纹。
“大叔,这太贵重了,我不能收。”陈阿笠赶紧把盒子递回去,说,“这几天,已经够麻烦你们的了,你们这么热情地招待我,我已经很不好意思了,怎么能收这么贵重的礼物。”
朝克图大叔把盒子推了回来,按住他的手,眼神认真地说:“孩子,你必须收下。这是我们草原人的心意,你是我们的朋友,一辈子的朋友。朋友之间,送点礼物,是应该的,没有什么贵重不贵重的。”
孟和和萨仁,也走了过来,孟和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说:“陈阿笠,我的兄弟,你就收下吧。这是我阿爸的心意,也是我们一家人的心意。你能来参加我的婚礼,是我们的荣幸,我们永远都把你当朋友,当兄弟。草原的大门,永远为你开着,随时回来,我们都在。”
萨仁也笑着,对着他点了点头,用不太流利的普通话说:“路上小心,欢迎再来。”
陈阿笠看着一家人真诚的脸,手里拿着盒子,心里的感动,像潮水一样涌上来,堵得他鼻子发酸,眼泪忍不住在眼眶里打转。他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被人这么真诚地对待过,从来没有被一群素不相识的人,当成家人一样对待。
他对着朝克图大叔一家人,深深地鞠了一躬,说:“谢谢叔叔阿姨,谢谢孟和哥,谢谢嫂子,谢谢你们这几天的招待,谢谢你们的心意。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你们,不会忘记这片草原。我一定会回来的,一定会再来看你们的。”
说完,他抬起头,看向旁边的阿丽玛。
阿丽玛站在旁边,一直没有说话,就静静地看着他,眼睛红红的,像兔子一样,但是脸上,还是带着笑,只是那笑容里,带着浓浓的不舍。
看到陈阿笠看过来,她往前走了两步,递给他一个小小的布包,说:“陈阿笠,这个,你拿着,路上用。里面是我给你装的治拉肚子的药,还有防蚊虫的药膏,草原上的蚊虫多,你路上开车,用得上。还有,这个。”
她说着,从脖子上,摘下一个小小的银吊坠,吊坠是一匹小马的样子,做得很精致,递到他面前,说:“这个,是我小时候,我阿爸给我打的,保平安的,你拿着,挂在车里,一路平平安安的,开车的时候,慢一点,注意安全。”
陈阿笠看着她手里的银吊坠,又看着她红红的眼睛,心里像被什么东西揪了一下,疼得厉害。他摇了摇头,说:“阿丽玛,这个不行,这是你阿爸给你的,太珍贵了,我不能要。你的心意,我领了,真的。”
“你必须拿着。”阿丽玛看着他,眼睛里含着眼泪,但是语气很坚定,把吊坠塞进他的手里,说,“我们草原上的人,给朋友送保平安的东西,朋友必须收下,不然,就是不把我们当朋友。你拿着,看到它,就想起草原,想起我们,想起我。”
她的声音,带着一点点哽咽,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顺着脸颊,滑了下来。
陈阿笠看着她的眼泪,心里疼得不行,手里紧紧地攥着那个小小的银吊坠,吊坠还带着她的体温,暖暖的,烫得他手心发烫,也烫得他心里发烫。他再也忍不住,眼泪也掉了下来,顺着脸颊,滑了下来。
他伸出手,想给她擦眼泪,但是手伸到一半,又缩了回来,只能攥着拳头,看着她,说:“阿丽玛,谢谢你。我一定会好好收着的,一辈子都带着。我一定会回来的,一定会回来看你的。”
阿丽玛擦了擦眼泪,笑了起来,点了点头,说:“好,我等你回来。到了广东,记得给我报平安,给我发消息,不许忘了我。”
“不会忘,永远都不会忘。”陈阿笠看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
第十三章 一路向南心向北
行李都装上了车,后备箱里,塞满了朝克图大叔一家人给装的奶食、牛肉干,还有各种草原的特产,塞得满满当当的,连后座都放了不少。
陈阿笠和朝克图大叔一家人,一一告别。
他和朝克图大叔、阿姨拥抱,和孟和、萨仁拥抱,每一个人,都拍着他的肩膀,跟他说,路上小心,一路平安,欢迎随时回来。
最后,轮到阿丽玛。
两个人站在车旁边,看着对方,都没有说话,眼里全是不舍。草原的风,吹过来,吹起阿丽玛的头发,也吹起陈阿笠的衣角,两个人之间,隔着不到一米的距离,却好像隔着万水千山。
过了好半天,阿丽玛才开口,声音带着一点点沙哑,说:“一路顺风,陈阿笠。到了广东,记得给我发消息,报个平安。开车的时候,慢点开,不要疲劳驾驶,累了就停下来歇一歇,不要着急。”
“好,我知道了。”陈阿笠看着她的眼睛,点了点头,说,“你也要好好的,好好读书,好好照顾自己,照顾好叔叔阿姨。有什么事,随时给我发消息,打电话,不管什么时候,我都在。”
“好。”阿丽玛点了点头,笑了笑,眼里又泛起了泪光。
陈阿笠再也忍不住,伸出手,轻轻抱了她一下。她的身体很软,身上带着淡淡的奶香味,还有青草的香气,抱在怀里,像抱着一片小小的草原。他抱得很轻,很快就松开了,怕自己舍不得放开。
“我走了。”陈阿笠看着她,说。
“嗯,走吧。”阿丽玛点了点头,笑着,对着他挥了挥手,说,“我等你回来。”
陈阿笠咬了咬牙,转身上了车,关上了车门。他怕自己再待下去,就舍不得走了,就会不顾一切地留下来。
他发动了车子,车子发出了轰鸣的声音,他慢慢松开离合,车子慢慢往前开了。
他从后视镜里,看着阿丽玛,看着朝克图大叔一家人,站在那里,朝着他挥着手。阿丽玛的身影,越来越小,她一直站在那里,挥着手,没有动,直到车子转过了草坡,再也看不到了。
陈阿笠再也忍不住,眼泪掉了下来,模糊了视线。他赶紧把车停在路边,趴在方向盘上,哭了起来,像个孩子一样,哭得肆无忌惮。
他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这么舍不得一个地方,舍不得一群人,舍不得一个姑娘。这片草原,这个只待了三天的地方,却像他的第二个家一样,让他牵挂,让他不舍。
哭了好半天,他才抬起头,擦了擦眼泪,看着后视镜里,已经看不到的草坡,心里暗暗发誓,他一定会回来的,一定会回到这片草原,回到阿丽玛的身边。
他重新发动了车子,踩着油门,往锡林浩特市区的方向开去。这一次,他没有迷路,阿丽玛早就给他下载好了离线地图,给他标好了路线,告诉他,顺着这条路,一直走,就能到市区,不会再走错了。
车子在草原的路上开着,窗外的草原,一望无际,绿油油的,像绿色的海,风吹过,掀起一层层的草浪。可陈阿笠的心里,却空落落的,像少了什么东西一样,沉甸甸的。
他一路往南开,从锡林浩特,到张家口,到北京,然后一路往南,经过河北,河南,湖北,湖南,最后回到了广东佛山。
一路开了五天,这五天里,他每天都和阿丽玛发消息,给她报平安,给她拍路上的风景,告诉她,自己到了哪里,遇到了什么好玩的事情。阿丽玛也每天都给他回消息,给他发草原的照片,羊群,马群,草原的日出日落,还有天上的星星,告诉他,草原上发生了什么事情,羊群怎么样了,她阿爸今天又去放羊了,她姐姐姐夫去度蜜月了。
两个人,每天都聊到很晚,哪怕只是说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也聊得津津有味,舍不得结束对话。
陈阿笠发现,自己越来越离不开她了,每天睁开眼睛,第一件事,就是给她发消息,问她醒了没有,每天晚上,睡觉之前,最后一件事,也是跟她说晚安。哪怕隔着几千公里的距离,隔着万水千山,两个人的心,却越来越近。
终于,他回到了佛山。
车子开进佛山市区的时候,看着熟悉的街道,熟悉的高楼,熟悉的车水马龙,熟悉的湿热的空气,陈阿笠却觉得,有点陌生,有点不适应。
好像他离开的不是十几天,而是好几年。他的心,还留在那片遥远的草原上,留在那个叫阿丽玛的姑娘身边。
他回到了自己的陶瓷厂,厂里的老师傅和工人们,看到他回来,都很高兴,围过来问他,这一路玩得怎么样,去了哪里,开不开心。
陈阿笠笑着,给他们讲自己在草原上的经历,讲自己误入了蒙族的婚宴,讲草原上的人有多热情,讲草原的风景有多美,讲自己学会了骑马,看到了双彩虹。大家听得津津有味,都觉得很神奇,很不可思议。
他把带回来的奶食、牛肉干,分给了厂里的工人们,大家尝了,都觉得很好吃,说从来没吃过这么正宗的草原特产。
回到厂里,他就投入了工作里。处理积压的订单,对接客户,催要货款,给工人发工资,处理厂里的各种事情,忙得脚不沾地。
可哪怕再忙,他每天都会抽出时间,和阿丽玛发消息,聊天,视频。哪怕再累,只要看到她的笑脸,听到她的声音,他就觉得,所有的疲惫,都烟消云散了。
他变了。
厂里的老师傅和工人们,都发现,陈阿笠变了。
以前的陈阿笠,总是很焦虑,很急躁,动不动就发脾气,眉头总是皱着,脸上很少有笑容,每天都绷得紧紧的,像一根随时会断的弦。
可从草原回来之后,他变了,变得平和了,变得开朗了,脸上的笑容多了,也不怎么发脾气了,遇到事情,不再急躁,而是安安静静地想办法解决,整个人,都变得踏实了,沉稳了,眼里有光了。
他们不知道,陈阿笠的变化,来自于那片遥远的草原,来自于那个叫阿丽玛的姑娘。
是那片草原,教会了他,慢下来,踏踏实实过日子,是那个姑娘,教会了他,心里有热爱,有根,就不会慌,不会迷茫。
第十四章 岭南风里念草原
回到佛山之后,陈阿笠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调整厂里的经营方向。
以前,他的陶瓷厂,做的都是低端的批发订单,量大,利润低,竞争激烈,回款慢,做得很累,还赚不到多少钱,风险也大。
从草原回来之后,他想明白了,不能再这么下去了。他要转型,做高端的定制陶瓷,做有特色,有文化,有设计感的陶瓷产品,而不是做那些千篇一律的低端货。
他想起了草原,想起了草原上的云纹,想起了蒙古袍上的刺绣,想起了草原的日出日落,想起了草原的羊群,马群,想起了那片一望无际的绿色。
他决定,做一系列草原主题的陶瓷产品。
他把自己关在设计室里,没日没夜地画设计图,把草原的元素,融入到陶瓷的设计里。他把草原的云纹,刻在陶瓷的盘子上,把草原的羊群,画在陶瓷的摆件上,把草原的日出日落,烧在陶瓷的花瓶上,把蒙古包的纹样,做在陶瓷的茶具上。
他把自己在草原上拍的照片,一张张翻出来,看着那些照片,想起草原上的风,草原上的人,想起阿丽玛的笑脸,灵感就像泉水一样,源源不断地涌出来。
厂里的老师傅,看着他画的设计图,都觉得很新奇,很惊艳,说:“阿笠,你这些设计,太好看了,以前从来没人做过这样的陶瓷,把草原的风景,都烧在陶瓷上了,太有特色了。”
陈阿笠笑着,说:“我想把草原的美,带到南方来,让更多的人,看到草原的样子,感受到草原的文化。”
设计图画好之后,他就带着工人,开始打样,拉坯,上釉,烧制,一遍又一遍地试,一遍又一遍地改,哪怕有一点点不满意,就砸掉重来,一点都不马虎。
他以前做陶瓷,总是想着怎么降低成本,怎么提高产量,可现在,他只想着,怎么把产品做好,怎么把自己心里的草原,完美地呈现在陶瓷上。
烧第一窑样品的时候,他守在窑炉旁边,三天三夜没合眼,一直盯着窑炉的温度,生怕出一点差错。
开窑的那天,他的心里,又紧张,又期待,像等待一个新生命的降临。
当窑炉打开,一件件带着草原元素的陶瓷,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一下子就红了眼睛。
淡蓝色的陶瓷盘子上,刻着草原的云纹,像草原上飘着的白云;米白色的花瓶上,烧着草原的日出,金红色的太阳,从绿色的草甸上升起来,像他在草原上看到的日出一样;小小的茶具上,画着羊群和马群,像漫过碧草坡的羊群,栩栩如生;还有一个个陶瓷摆件,是草原上的蒙古包,是奔腾的骏马,是展翅的雄鹰,精致得让人移不开眼睛。
他成功了。
他把自己心里的草原,烧在了陶瓷上,把那片遥远的草原,带到了岭南的水乡。
他拿着这些样品,拍了照片,发给了阿丽玛,问她:“阿丽玛,你看,好看吗?这是我做的草原主题的陶瓷,里面有我看到的草原,有你。”
阿丽玛看到照片的时候,一下子就哭了,给他发语音,声音带着哽咽,说:“陈阿笠,太好看了,真的太好看了。你把我们的草原,做得这么美,我太喜欢了,谢谢你。”
听到她的声音,陈阿笠的心里,像开满了花,甜丝丝的。他知道,只要她喜欢,他做的这一切,就都值了。
他的草原主题陶瓷,一推出来,就火了。
不管是线上的网店,还是线下的门店,都卖得特别好,订单像雪片一样飞过来,很多客户,都被这些带着草原风情的陶瓷吸引了,说从来没见过这么有特色,这么有温度的陶瓷产品。
很多民宿、酒店、餐厅,都来找他定制,要做草原主题的装修,用他的陶瓷产品。还有很多外地的经销商,来找他合作,要代理他的产品。
他的陶瓷厂,一下子就活了过来,订单源源不断,利润也高了很多,再也不用为了回款发愁,再也不用为了订单,低声下气地去求客户。
他的父母,看到他的变化,看到陶瓷厂的生意越来越好,也很开心,再也不催他结婚,再也不念叨着让他把厂关了,找个安稳的班上了。他们知道,自己的儿子,长大了,成熟了,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该往哪里走了。
生意越来越好,日子越来越顺,可陈阿笠的心里,却越来越想念那片草原,越来越想念阿丽玛。
每天晚上,忙完工作,他都会坐在阳台上,看着佛山的夜空,看着天上稀稀拉拉的几颗星星,想起草原上密密麻麻的星空,想起和阿丽玛坐在篝火旁边,看着星星,聊着天的日子,心里空落落的。
他每天都和阿丽玛聊天,视频,看着她的笑脸,听着她的声音,可越是这样,他就越想念她,越想回到那片草原,回到她的身边。
他知道,自己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他要去草原,要去见她。
秋天的时候,阿丽玛给他发消息,说:“陈阿笠,草原的秋天来了,草黄了,像金色的海,可好看了。我们要打草了,要给羊群准备冬天的草料,可热闹了。你要不要来看看?”
陈阿笠看到消息的时候,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了。
他把手头的工作,全都安排好了,交给了自己的堂弟和厂里的老师傅,买了第二天飞往锡林浩特的机票,没有丝毫的犹豫。
他要去草原,去见他心心念念的姑娘。
第十五章 秋草黄时故人来
飞机降落在锡林浩特机场的时候,是上午十点多。
陈阿笠拎着行李箱,走出机场出口,一眼就看到了站在人群里的阿丽玛。
她穿着一件米白色的风衣,牛仔裤,白色的运动鞋,扎着高马尾,脸上带着灿烂的笑,正朝着出口的方向张望,看到陈阿笠出来的时候,她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笑着朝他挥了挥手,跑了过来。
几个月没见,她好像又长高了一点,瘦了一点,但是还是那么好看,眼睛还是那么亮,像草原上的星星,笑起来的时候,还是有两个小小的梨涡,甜得人心都化了。
陈阿笠看着她跑过来,心里的激动,像潮水一样涌上来,他扔下行李箱,也朝着她跑了过去,在她面前停下的时候,两个人都喘着气,看着对方,笑着,眼里都泛起了泪光。
“你来了。”阿丽玛看着他,笑着说,声音带着一点点颤抖。
“我来了。”陈阿笠看着她,点了点头,笑着说,“我来看看草原的秋天,来看看你。”
他伸出手,把她揽进怀里,紧紧地抱了抱她。这一次,他没有犹豫,没有退缩,抱得很紧,好像要把她揉进自己的身体里。几个月的思念,几个月的牵挂,在这一刻,全都涌了上来。
阿丽玛也伸出手,抱住了他,把脸埋在他的怀里,眼泪掉了下来,打湿了他的衬衫。
机场人来人往,很多人都看着他们,但是他们都不在乎,这一刻,他们的眼里,只有彼此。
抱了好半天,两个人才松开,陈阿笠给她擦了擦眼泪,笑着说:“好了,别哭了,再哭,别人都要笑话我们了。”
阿丽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擦了擦眼泪,接过他手里的行李箱,说:“走,我们回家。我阿爸阿妈,还有我姐姐姐夫,都在家里等着我们呢,给你做了手把肉,熬了奶茶,就等你来了。”
“好,回家。”陈阿笠笑着说,听到“回家”两个字,心里暖暖的,格外踏实。
阿丽玛开着车,带着他,往草原的方向开去。
秋天的草原,和夏天的时候,完全不一样了。
夏天绿油油的草甸,现在变成了金黄色,一望无际,像一片金色的海洋,风吹过,草浪翻滚,像金色的波浪,从脚下一直铺到天边,和蓝得透亮的天,连在一起。
天上的云,还是大朵大朵的,像棉花糖一样,飘在蓝天上,影子落在金色的草甸上,慢悠悠地移着。远处的山坡上,牧民们在打草,割下来的草,捆成了一个个圆圆的草垛,散落在金色的草甸上,像一个个金色的小房子,格外好看。
羊群在草坡上,慢悠悠地吃着草,秋天的草,带着籽,最有营养,羊吃得膘肥体壮的,白色的羊群,在金色的草甸上,格外显眼。
陈阿笠坐在车里,看着窗外的草原,心里的震撼,一点都不比第一次来的时候少。夏天的草原,是生机勃勃的绿,而秋天的草原,是厚重温暖的金,各有各的美,各有各的风情。
“好看吗?”阿丽玛看着他,笑着问。
“好看,太好看了。”陈阿笠感叹着说,“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好看。”
“我就说吧,草原的秋天,是最美的。”阿丽玛笑着说,“等会儿到了家,我带你去打草,去看我们的草垛,可好玩了。”
车子开了两个多小时,就到了朝克图大叔家的夏营地。
远远的,就看到朝克图大叔一家人,站在蒙古包前面,等着他们,看到车子开过来,都笑着朝他们挥着手。
车刚停稳,陈阿笠就推开车门,走了下去,朝着朝克图大叔一家人走过去,笑着说:“叔叔阿姨,孟和哥,嫂子,我来看你们了。”
“来了就好,来了就好。”朝克图大叔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孩子,一路辛苦了,快,进蒙古包,奶茶都给你熬好了,手把肉也煮好了,就等你了。”
阿姨也笑着,拉着他的手,说:“孩子,可把你盼来了,快进去,暖一暖,秋天的草原,凉了。”
一家人,围着他,问长问短,像迎接久别重逢的家人一样,热情得不行。陈阿笠的心里,暖暖的,像回到了自己家一样,一点都不陌生,一点都不拘束。
进了蒙古包,桌子上早就摆满了吃的,大盘的手把肉,一碗碗的奶茶,奶豆腐,奶皮子,炒米,还有他爱吃的野草莓酱,都是给他准备的。
一家人,围着桌子坐下来,喝着奶茶,吃着手把肉,聊着天,问他这几个月的情况,问他陶瓷厂的生意怎么样,问他路上顺不顺利。陈阿笠一一给他们讲着,讲自己的草原主题陶瓷,讲订单有多好,讲自己这几个月的变化,大家听得津津有味,都为他高兴。
朝克图大叔端起酒碗,对着陈阿笠说:“孩子,你有本事,有想法,了不起。来,叔叔敬你一碗,欢迎你回家。”
“谢谢叔叔。”陈阿笠端起酒碗,和朝克图大叔碰了一下,一仰头,把一碗酒全喝了下去。还是那个熟悉的味道,还是那个熟悉的热度,从喉咙一直暖到胃里,暖到心里。
吃完饭,阿丽玛就带着陈阿笠,去草原上转了,去看打草的牧民,去看金色的草甸,去看河边的胡杨林,秋天的胡杨林,叶子全黄了,金灿灿的,像一片金色的火焰,在蓝天下,格外好看。
陈阿笠拿着相机,不停地拍照,拍草原的秋天,拍金色的草甸,拍胡杨林,更多的,是拍阿丽玛。拍她在草甸上笑着跑的样子,拍她站在胡杨林里的样子,拍她看着羊群的样子,每一张,都好看,每一张,他都想好好珍藏。
两个人,在草原上走着,聊着天,像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一样,有说不完的话,哪怕不说话,安安静静地走着,也觉得很舒服,很自在。
夕阳西下,金红色的太阳,落到了西边的草坡上,把金色的草原,染成了橘红色,把两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陈阿笠看着身边的阿丽玛,看着她被夕阳染红的侧脸,看着她眼里的光,心里暗暗发誓,这一次,他再也不会轻易离开了。他要留在这片草原上,留在她的身边。
第十六章 草垛堆里话平生
秋天的草原,最热闹的事情,就是打草。
草原上的冬天,很冷,雪很大,羊群没法出去吃草,必须提前打好足够的草料,存起来,给羊群过冬。所以,每年的秋天,草原上的牧民们,都要忙着打草,捆草,把草垛堆起来,存好,这是冬天里,羊群的口粮,也是牧民们一年里,最重要的事情之一。
陈阿笠来的这几天,正好是朝克图大叔家打草的日子,他也跟着一起,加入了打草的队伍里。
他跟着孟和,开着打草机,在草甸上打草,打草机开过的地方,长长的草,就被割了下来,整整齐齐地铺在地上,散发出浓浓的草香。他以前从来没开过打草机,一开始笨手笨脚的,孟和耐心地教他,怎么操作,怎么控制方向,怎么调整高度,他学得很快,没一会儿,就学会了,开着打草机,在草甸上跑着,打得有模有样的。
割下来的草,在太阳底下晒上两天,晒干了,就用捆草机,捆成一个个圆圆的草垛,然后用叉车,装到车上,拉回蒙古包旁边的空地上,堆起来,堆成一座座高高的草山,留着冬天给羊群吃。
陈阿笠跟着大家,一起捆草,装车,堆草垛,干得热火朝天的。虽然很累,每天下来,浑身都疼,手上都磨出了茧子,但是他很开心,很充实,从来没有过的踏实。
每天早上,天刚亮,就起来,跟着大家一起去打草,中午在草甸上,吃着带来的饭,喝着奶茶,歇一会儿,下午继续干,一直干到太阳落山,才收工回家。晚上,一家人围坐在蒙古包里,煮着一大锅手把肉,喝着酒,聊着天,说着今天打了多少草,遇到了什么好玩的事情,日子过得简单,又充实,又热闹。
阿丽玛每天都陪着他,一起干活,一起打草,一起捆草垛,给他递水,给他擦汗,看着他累得满头大汗的样子,又心疼,又开心。
她发现,陈阿笠真的变了,第一次来的时候,他还是个从南方来的,有点拘谨,有点迷茫的小伙子,而现在,他已经能熟练地开着打草机,能熟练地捆草垛,能和草原上的牧民们,打成一片,身上有了草原人的豪爽和踏实,眼里也有了光。
这天晚上,收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月亮升了起来,圆圆的,挂在天上,把草原照得亮堂堂的。
大家都回蒙古包吃饭了,陈阿笠和阿丽玛,却留在了草垛旁边,坐在高高的草垛上,看着天上的月亮,看着远处的草原,吹着秋天的晚风。
草垛软软的,带着晒干的青草的香气,晚风一吹,草香就飘了过来,好闻得不行。
两个人坐在草垛上,都没有说话,安安静静地,看着天上的月亮,气氛格外舒服,格外安静。
过了好半天,陈阿笠才开口,看着阿丽玛,说:“阿丽玛,我跟你说个事。”
“什么事?”阿丽玛转头看着他,笑着问。
陈阿笠深吸了一口气,看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我把佛山的陶瓷厂,交给我堂弟打理了。以后,我大部分时间,都会留在草原上。”
阿丽玛一下子就愣住了,看着他,眼睛瞪得大大的,半天没反应过来,问:“你说什么?真的假的?你不回佛山了?”
“也不是不回,就是大部分时间,都留在这里。”陈阿笠笑着说,“厂里的事情,我堂弟能打理好,我远程盯着就行,不用天天守在那里。我想留在草原上,陪着你。”
阿丽玛看着他,眼里慢慢泛起了泪光,嘴唇动了动,半天没说出话来。她从来没想过,陈阿笠会为了她,放弃佛山的生活,来到这片遥远的草原上。
“你傻不傻啊。”阿丽玛看着他,带着哭腔说,“佛山是你的家,你的事业都在那里,你跑到这草原上来干什么?这里又偏又远,生活也不方便,哪有佛山好。”
“有你的地方,就是我的家。”陈阿笠看着她,眼神认真,一字一句地说,“阿丽玛,我第一次来草原,误入了你们的婚宴,被你拦住的那一刻,我就知道,我这辈子,都离不开这里了,离不开你了。”
他顿了顿,继续说:“以前在佛山,我每天都过得很焦虑,很迷茫,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知道该往哪里走。是这片草原,是你,让我找到了自己,让我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样的生活。我喜欢这片草原,喜欢这里的人,更喜欢的,是你。我想留在你身边,陪着你,做你想做的事情,不管有多难,我都陪着你。”
阿丽玛的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顺着脸颊,滑了下来。她看着陈阿笠,看着他眼里的认真和坚定,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填满了,暖暖的,甜甜的。
她之前,一直都在担心,担心两个人隔着太远的距离,担心两个人的生活不一样,担心这段感情,没有结果。她从来没想过,陈阿笠会为了她,来到草原,会为了她,放弃南方的生活。
“陈阿笠,你知不知道,你说这些,意味着什么?”阿丽玛看着他,哽咽着说,“草原上的生活,很苦,很累,冬天很冷,夏天有蚊虫,没有佛山的繁华,没有佛山的方便,你会后悔的。”
“我不会后悔。”陈阿笠看着她,伸手,轻轻擦去她脸上的眼泪,说,“只要能和你在一起,再苦再累,我都不怕,都不会后悔。阿丽玛,我喜欢你,从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就喜欢你了。我想和你在一起,一辈子都在一起。你愿意吗?”
他终于,把藏在心里很久的话,说了出来。从她拦住他的那一刻,从她给他讲草原规矩的那一刻,从她陪着他看星星的那一刻,这份喜欢,就藏在了他的心里,现在,他终于说出来了。
阿丽玛看着他,看着他眼里的真诚和期待,哭着,点了点头,说:“我愿意,陈阿笠,我愿意。我也喜欢你,从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就喜欢你了。”
陈阿笠看着她点头,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他开心得不行,伸出手,把她紧紧地抱在怀里,抱得很紧,好像要把她揉进自己的生命里。
阿丽玛靠在他的怀里,听着他的心跳,哭得一塌糊涂,但是心里,却甜得像蜜一样。
草原的月亮,圆圆的,挂在天上,把银色的光,洒在金色的草原上,洒在高高的草垛上,洒在相拥的两个人身上。晚风一吹,带着青草的香气,带着两个人的心跳,飘向了无边无际的草原深处。
作品声明:内容存在故事情节、虚构演绎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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