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西海新闻记者 吴梦婷)7月27日,记者从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获悉,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新调整优化的天峻管理分局、青海湖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中心(普氏原羚保护研究中心),天峻管理分局所属江河、快尔玛、阳康保护站,刚察管理分局所属泉吉、沙柳河保护站,海晏管理分局所属甘子河保护站已完成人员调剂配备,全部挂牌成立并运行。
2022年12月以来,青海省明确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全面负责青海湖国家公园(候选区)创建工作,强化自然资源和生态保护修复、规划编制、本底调查、经营性服务、协调督导、考核评价等职责,保护管理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地。将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原有的工商行政、价格、质监、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管、环境整治等职责交由属地承担,有效解决了权责不明、边界不清的问题。
根据职责职能,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通过调整优化内设机构、撤销有关机构,新设单位全部挂牌有序开展工作,初步构建了与国家公园相适应的“管理局—管理分局—保护站”三级管理体系,实现拟建青海湖国家公园范围内涉及县域管理分局全覆盖,核心保护区保护站全覆盖。
同时,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与环湖三州四县建立局地融合机制、行刑一体衔接机制、健全执法协作机制,开展生态监管常态化巡湖巡河巡草巡点工作,优化干部交叉任职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强化局地联系协作,全面构建了省州县乡上下联动、横向贯通、协同发力、高效有序的管理运行体制机制。
《西海都市报》(2025年07月28日 第A2版:青海·要闻)
来源:西海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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